[實用新型]便攜式違法數據快速查緝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021532.2 | 申請日: | 2017-0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6721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4 |
| 發明(設計)人: | 張猛;徐建薇;寧東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尚福泰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G06Q50/2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030006 山西省太原市小***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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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違法 數據 快速 查緝 系統 | ||
1.便攜式違法數據快速查緝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違法數據采集設備(1)、違法數據顯示報警設備(2)和違法數據分析校驗設備(3),所述違法數據采集設備(1)包括信息采集模塊(4)、A/D轉換模塊(5)、圖像掃描模塊(6)、圖像處理模塊(7)和第一通訊模塊(8),所述信息采集模塊(4)、A/D轉換模塊(5)、圖像掃描模塊(6)和圖像處理模塊(7)依次連接,所述圖像處理模塊(7)通過第一通訊模塊(8)與違法數據分析校驗設備(3)連接,所述違法數據顯示報警設備(2)包括第二通訊模塊(9)、數據處理模塊(10)、D/A轉換模塊(13)、顯示模塊(11)和報警模塊(12),所述顯示模塊(11)通過D/A轉換模塊(13)與數據處理模塊(10)連接,所述報警模塊(12)與數據處理模塊(10)連接,所述數據處理模塊(10)通過第二通訊模塊(9)與違法數據分析校驗設備(3)連接,所述違法數據采集設備(1)和違法數據顯示報警設備(2)內均設置有電源模塊,給各模塊提供所需電力;所述違法數據分析校驗設備(3)包括違法行為數據庫;所述違法數據分析校驗設備(3)包括違法行為登記庫。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違法數據快速查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采集模塊(4)包括有攝像模塊和定位模塊,可將采集的圖像信息和采集所在地的位置信息一起發送至違法數據分析校驗設備(3),完成違法行為的采集與定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違法數據快速查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圖像處理模塊(7)和數據處理模塊(10)分別還連接有存儲模塊,存儲違法行為的數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違法數據快速查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采集模塊(4)包括但不限于記錄儀、智能手機,并通過有線或者無線方式與A/D轉換模塊(5)連接,進行信息采集。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違法數據快速查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違法行為數據庫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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