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霧化噴嘴及具有其的脫硫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019012.8 | 申請日: | 2017-0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926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5 |
| 發明(設計)人: | 劉伯東;李紹輝;王仕龍;韓平;吳敏;趙坤;李曉飛;王飛;崔立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神華國能集團有限公司;國網能源哈密煤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5B13/02 | 分類號: | B05B13/02;B01D5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趙囡囡,吳貴明 |
| 地址: | 100011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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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霧化 噴嘴 具有 脫硫 裝置 | ||
1.一種霧化噴嘴,包括具有內部空腔的噴嘴本體(20),所述噴嘴本體(20)具有均與所述內部空腔連通的入口和出口,所述入口與液體供應裝置連通,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本體(20)有多個,多個所述噴嘴本體(20)依次套設,且多個所述噴嘴本體(20)的尺寸由內向外依次增大以形成多個相互獨立的霧化室(3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噴嘴,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噴嘴本體(20)包括第一噴嘴本體(21)和套設在所述第一噴嘴本體(21)外部的第二噴嘴本體(22),所述第一噴嘴本體(21)的內部空腔形成第一霧化室(31),所述第一噴嘴本體(21)的外壁與所述第二噴嘴本體(22)的內壁之間的空腔形成第二霧化室(3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霧化噴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噴嘴本體(21)和所述第二噴嘴本體(22)同軸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霧化噴嘴,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噴嘴還包括與多個所述噴嘴本體(20)的入口均連通的入口管段(10),所述入口管段(10)的軸線與所述噴嘴本體(20)的軸線之間的夾角大于0°且小于等于9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霧化噴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管段(10)包括與所述第一噴嘴本體(21)連通的第一入口管段(11)和與所述第二噴嘴本體(22)連通的第二入口管段(12),所述第一入口管段(11)位于所述第二入口管段(12)的內部。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霧化噴嘴,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噴嘴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噴嘴本體(20)的出口處的直管段(24),以及與所述直管段(24)連接的擴徑管段(25),所述擴徑管段(25)的孔徑沿遠離所述直管段(24)的方向逐漸增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霧化噴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管段(24)包括與所述第一噴嘴本體(21)連接的第一直管段(241)和與所述第二噴嘴本體(22)連接的第二直管段(242),所述擴徑管段(25)包括與所述第一直管段(241)連接的第一擴徑管段(251)和與所述第二直管段(242)連接的第二擴徑管段(252),所述第一擴徑管段(251)的出口低于所述第二擴徑管段(252)的出口。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霧化噴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本體(20)的與所述出口相對的一端為頂壁(23),多個所述噴嘴本體(20)的多個所述頂壁(23)相重合。
9.一種脫硫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層間隔布置的噴淋管,所述噴淋管與霧化噴嘴連通,所述霧化噴嘴為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霧化噴嘴。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脫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淋管與多個所述霧化噴嘴連通,多個所述霧化噴嘴間隔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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