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調控照明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011934.4 | 申請日: | 2017-01-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332892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7-14 |
| 發明(設計)人: | 陳會武;付志恒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甲尼國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37/02 | 分類號: | H05B3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冠和權律師事務所11399 | 代理人: | 李建華 |
| 地址: | 100028 北京市門頭溝區石龍***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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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調控 照明 系統 | ||
1.可調控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照明單元體系和第二照明單元體系,每個照明單元體系均包括若干相同數量的照明燈,所述照明燈外壁設有紅外線傳感器,紅外線傳感器與照明燈各自的信息采集模塊連接,所述信息采集模塊分別將各照明燈的采集信息傳輸至中央處理單元,經中央處理單元的第一邏輯運算分析模塊處理后,通過無線通信模塊傳輸至中央控制器上;所述中央控制器上設有第二邏輯運算分析模塊,對傳輸過來的數據進行二次分析處理,所述中央控制器上設有信息反饋模塊,所述信息反饋模塊將數據信息通過無線通信模塊傳輸至中央處理單元,中央處理單元對第一照明體系和第二照明單元體系的照明燈進行調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控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通信模塊通過有線寬帶傳輸方式或數字無線分組網絡方式在中央控制器與中央處理單元建立通訊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控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體系設有自動報警模塊和/或應急電源模塊;所述第二照明體系設有自動報警模塊和/或應急電源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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