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食品凈化機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494389.X | 申請日: | 2017-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948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01 |
| 發明(設計)人: | 宋金鴻;曠鈞揚;曠鈞翼 | 申請(專利權)人: | 宋金鴻 |
| 主分類號: | A23L5/20 | 分類號: | A23L5/20;A23N12/02;B08B3/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15109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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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食品凈化機 凈化槽 主機體 插設槽 陽極板 陰極板 模組 電解 電性連接 交叉污染 相對設置 可拆卸 插設 連通 | ||
1.一種食品凈化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機體與電解模組,所述主機體上開設有凈化槽,所述主機體于所述凈化槽內或者于所述凈化槽的一側形成有至少一個插設槽,所述至少一個插設槽與所述凈化槽連通,所述電解模組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陽極板與第一陰極板,所述第一陽極板與所述第一陰極板可拆卸地插設于所述至少一個插設槽中,以與所述主機體電性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凈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機體包括箱體以及設置于所述箱體內一側的功能模塊,所述凈化槽形成于箱體內并位于所述功能模塊的一側,所述至少一個插設槽形成于所述功能模塊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凈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插設槽的數目為兩個,所述兩個凈化槽相互間隔設置,所述電解模組還包括連接架,所述第一陰極板與所述第一陽極板凸設于所述連接架上,并分別可拆卸地插設于所述兩個插設槽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凈化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收容內籃,所述收容內籃活動地收容于所述凈化槽內,所述至少一個插設槽開設于所述收容內籃上并位于所述凈化槽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食品凈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內籃包括收容體以及凸設于所述收容體周緣的環形肋,所述至少一個插設槽的數目為兩個,所述兩個插設槽相對地開設于所述環形肋上,所述第一陰極板與所述第一陽極板分別可拆卸地插設于所述兩個插設槽中。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凈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解模組還包括第二陽極板、第二陰極板與驅動機構,所述第一陽極板與所述第一陰極板組成第一工作組,所述第二陽極板與所述第二陰極板組成第二工作組,所述第一工作組及所述第二工作組均具有閑置狀態與工作狀態,所述閑置狀態為收疊或者隱蔽狀態,所述工作狀態為伸展或暴露狀態,所述驅動機構用于使所述第一工作組與所述第二工作組可選地切換進入所述工作狀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食品凈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解模組還包括連接架,所述第一陽極板與所述第一陰極板相互間隔地設置于所述連接架上,所述第二陽極板與所述第二陰極板相互間隔地設置于所述連接架上,所述驅動機構設置于連接架上,所述第一陽極板、所述第二陽極板、所述第一陰極板及所述第二陰極板均與所述驅動機構連接。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食品凈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陰極板與所述第二陰極板相互平行設置,所述第一陰極板包括第一板體與第一蓋板,所述第二陰極板包括第二板體與第二蓋板,所述第一板體與所述第二板體夾設于所述第一蓋板與所述第二蓋板之間,所述第一蓋板與所述第二蓋板均與所述驅動機構連接,所述驅動機構用于驅動所述第一蓋板旋轉以暴露所述第一板體,所述驅動機構還用于驅動所述第二蓋板旋轉以暴露所述第二板體。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食品凈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解模組還包括第一隔離板,所述第一隔離板夾設于所述第一陰極板與所述第二陰極板之間,所述第一隔離板的相對兩側分別貼設于所述第一陰極板與所述第二陰極板上。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食品凈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陰極板為皺褶狀板體,所述電解模組還包括第一彈性拉持件,所述第一彈性拉持件設置于所述連接架上并拉持所述第一陰極板收縮,所述驅動機構用于驅動所述第一陰極板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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