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473107.8 | 申請日: | 2017-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9095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0 |
| 發明(設計)人: | 劉華平;孫銘遠;何民權;黃凱新;朱燕 | 申請(專利權)人: | 惠州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M3/20 | 分類號: | G01M3/20 |
| 代理公司: | 深圳眾鼎專利商標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陽開亮 |
| 地址: | 516083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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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 包液冷 接頭 檢漏 裝置 | ||
1.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包括氦質譜檢漏儀和吸氣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機構,所述連接機構上設有負壓檢測腔體和接口,所述連接機構適于套設于液冷管道上且將液冷接頭密封于所述負壓檢測腔體內,所述負壓檢測腔體、所述接口、所述吸氣機構與所述氦質譜檢漏儀密封連通;
所述連接機構設為多個,所述氦質譜檢漏儀通過分氣路通道與所述連接機構一一對應連通,各所述分氣路通道的通閉設為可調節;
所述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還包括調節裝置,所述調節裝置包括相互連接且能相對運動的第一調節件和第二調節件,所述第一調節件上設有第一通氣孔,所述第一通氣孔與所述氦質譜檢漏儀密封連通,所述第二調節件上設有多個第二通氣孔,各所述第二通氣孔通過所述分氣路通道與各所述接口一一對應密封連通;所述第一調節件相對所述第二調節件運動能使所述第一通氣孔與各所述第二通氣孔均密封連通、與部分所述第二通氣孔密封連通或與各所述第二通氣孔均不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氣孔的個數設為與所述第二通氣孔的個數相同;所述第一調節件相對所述第二調節件運動能使各所述第一通氣孔與各所述第二通氣孔一一對應密封連通、部分所述第一通氣孔與部分所述第二通氣孔一一對應密封連通或各所述第一通氣孔均與所述第二通氣孔不連通。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調節件上還設有排查孔,所述排查孔與所述氦質譜檢漏儀密封連通;所述第一調節件相對所述第二調節件運動能使所述排查孔與各所述第二通氣孔單獨密封連通,且所述第一通氣孔與各所述第二通氣孔均不連通。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調節件上設有第一定位部,所述第二調節件上設有第二定位部,所述第一定位部與所述第二定位部的對應關系與所述第一通氣孔和所述第二通氣孔的連通關系關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部設為與所述第一通氣孔數量相同且一一對應,所述第二定位部設為與所述第二通氣孔數量相同且一一對應;一所述第二定位部與一所述第一定位部相對時,該所述第二定位部對應的所述第二通氣孔與該所述第一定位部對應的所述第一通氣孔連通。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氦質譜檢漏儀對應一個所述吸氣機構,所述吸氣機構對應多個所述連接機構。
7.如權利要求1至2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氣機構設為多個且與所述連接機構一一對應。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第二通氣孔沿圓周方向分布,所述第一調節件設為能相對所述第二調節件繞所述圓周的軸線旋轉。
9.如權利要求1至2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機構包括可拆卸的第一連接殼和第二連接殼,所述第一連接殼上設有第一凹腔,所述第二連接殼上設有第二凹腔,所述第一連接殼與所述第二連接殼適于密封套設于所述液冷管道上時,所述第一凹腔與所述第二凹腔組成所述負壓檢測腔體。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殼與所述第二連接殼通過磁鐵密封吸合。
11.如權利要求1至2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液冷接頭氦檢漏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抽真空裝置,所述抽真空裝置設于用于連通所述氦質譜檢漏儀與所述連接機構的氣路通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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