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掌上打印機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1460302.7 | 申請日: | 2017-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1614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1 |
| 發(fā)明(設計)人: | 林錦毅;鄭財權;黃耀煒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漢印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41J3/36 | 分類號: | B41J3/36;B41J11/70 |
| 代理公司: | 廈門智慧呈睿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22 | 代理人: | 楊玉芳 |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廈門市***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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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掌上 打印機 | ||
1.一種掌上打印機,包括殼體和蓋子,所述蓋子可拆裝的設在所述殼體上,所述殼體內設有容腔,其特征在于,所述容腔劃分為上腔與下腔,所述上腔設有推刀機構,所述下腔劃分為左腔與右腔,在所述左腔內前后依次設有卷軸與傳動單元,在所述右腔內前后依次設有蓄電池和控制單元,所述左腔與所述右腔之間設有打印組件;所述卷軸用以套設記錄紙,所述記錄紙依次經(jīng)過所述打印組件與所述推刀機構,并從所述殼體的輸出口輸出。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掌上打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打印組件包括打印頭和膠輥,所述記錄紙從所述打印頭與所述膠輥之間通過,所述傳動單元驅動所述膠輥旋轉。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掌上打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外殼以及嵌設在所述外殼內的內殼,二者之間設有所述傳動單元與所述控制單元;所述內殼朝向所述蓋子一側分設有紙倉,以及收容所述蓄電池的腔室。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掌上打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刀機構包括操作件和切刀組件,所述操作件伸出所述打印機的殼體,所述切刀組件在裁切位置與初始位置之間運動,所述操作件驅動所述切刀組件向裁切位置運動。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掌上打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刀組件包括限制件、刀座和切刀,所述操作件與所述刀座連接,所述限制件設在所述刀座上,所述切刀固定在所述刀座上,所述限制件阻止所述記錄紙運動,所述切刀繼續(xù)運動并裁切所述記錄紙。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掌上打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刀組件與所述打印機的殼體之間設有復位組件。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掌上打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刀座上開設有通槽,所述刀座包括主體部和隔擋部,所述隔擋部與所述主體部分別位于所述通槽的兩側,所述記錄紙從所述通槽經(jīng)過。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掌上打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組件包括第一彈性件和第二彈性件;所述限制件包括第一軸部和第二軸部,二者的軸線均沿所述限制件的運動方向,所述第一彈性件套設在所述第一軸部上,所述第二彈性件套設在所述第二軸部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掌上打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打印機還包括感應件、支桿和切換件,所述打印頭設在所述支桿上,所述切換件與所述支桿連接;所述蓋子上設有觸發(fā)部,所述蓋子在所述殼體上蓋合到位時,所述觸發(fā)部驅動所述切換件運動,使所述打印頭處于打印位置,且觸發(fā)所述感應件工作。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掌上打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fā)部為設在所述蓋子上的凸塊,所述感應件與所述切換件分別位于所述觸發(fā)部的兩側,所述感應件與所述切換件之間留有插入空間,用以所述觸發(fā)部的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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