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FlexE Group協商方法及網元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458304.2 | 申請日: | 2017-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8123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05 |
| 發明(設計)人: | 林波;高川;付嘉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華為數字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5/00 | 分類號: | H04L5/00;H04L5/1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王仲凱 |
| 地址: | 100085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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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flexe group 協商 方法 | ||
1.一種靈活以太組協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網元向第二網元發送開銷幀,所述開銷幀中包括時間戳指示位,所述時間戳指示位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網元發送所述開銷幀的時間,以便所述第二網元依據接收到所述開銷幀的時間以及所述第一網元發送所述開銷幀的時間,計算PHY鏈路的時延,并依據所述PHY鏈路的時延,選擇基準時延鏈路;
所述第一網元接收所述第二網元發送的所述第二網元的無效物理層PHY鏈路的信息,所述第二網元的無效PHY鏈路由所述第二網元確定,與所述基準時延鏈路的時延差大于第一閾值;
所述第一網元從所述靈活以太組中刪除所述第二網元的無效PHY鏈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銷幀中還包括:
是否支持增加時延差指示位,所述是否支持增加時延差指示位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網元是否支持增加時延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銷幀中還包括:
最大時延指示位,所述最大時延指示位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網元允許的PHY鏈路的最大時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時間戳指示位、所述是否支持增加時延差指示位和所述最大時延指示位包括在所述開銷幀的保留reserved字段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網元向第二網元發送開銷幀之后,還包括:
所述第一網元接收所述第二網元發送的閾值,并依據所述閾值,更新所述靈活以太組中鏈路間的時延差。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網元向所述第二網元發送開銷幀之前,還包括:
所述第一網元的PHY鏈路與第二網元的PHY鏈路進行時間同步。
7.一種靈活以太組協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網元接收第一網元發送的開銷幀,所述開銷幀中包括時間戳指示位,所述時間戳指示位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網元發送所述開銷幀的時間;
所述第二網元依據接收到所述開銷幀的時間以及所述第一網元發送所述開銷幀的時間,計算PHY鏈路的時延,所述PHY鏈路為傳輸所述開銷幀的PHY鏈路;
所述第二網元依據所述PHY鏈路的時延,選擇基準時延鏈路;
所述第二網元向所述第一網元發送所述第二網元的無效PHY鏈路的信息,所述無效PHY鏈路為與所述基準時延鏈路的時延差大于第一閾值的PHY鏈路;
所述第二網元從所述靈活以太組中刪除所述第二網元的無效PHY鏈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依據所述PHY鏈路的時延,選擇基準時延鏈路包括:
將所述PHY鏈路中時延最小的PHY鏈路作為所述基準時延鏈路;或者,
將有效PHY鏈路數量最多的有效PHY鏈路集合對應的嘗試基準時延鏈路,作為所述基準時延鏈路;
或者,將有效PHY鏈路數量最多的有效PHY鏈路集合對應的、且時延不大于預設的數值的嘗試基準時延鏈路,作為基準時延鏈路;
其中,所述嘗試基準時延鏈路為所述PHY鏈路中任意一個PHY鏈路,所述有效PHY鏈路集合與所述嘗試基準時延鏈路的對應關系為:所述有效PHY鏈路集合中的PHY鏈路,為與所述嘗試基準時延鏈路的時延差值不大于所述第一閾值的PHY鏈路,并且所述有效PHY鏈路集合中,兩兩所述有效PHY鏈路之間的時延差不大于所述第一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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