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板柵活性納米碳纖維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458117.4 | 申請日: | 2017-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363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7 |
| 發明(設計)人: | 何幸華;李政文;黎少偉;何可立;馬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倬粵動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4/73 | 分類號: | H01M4/73;H01M4/68;H01M4/66;H01M4/583;H01M4/62 |
| 代理公司: | 重慶強大凱創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17 | 代理人: | 王典彪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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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納米碳纖維 板柵 活性納米 復合材料 包覆層 碳纖維 芯材 聚丙烯 蓄電池技術領域 敷料 高承載能力 碳纖維制備 活性物質 石墨纖維 芯材表面 氮化硅 鋅合金 | ||
1.板柵活性納米碳纖維,其特征在于:包括納米碳纖維本體,所述納米碳纖維本體橫截面呈三角形,所述納米碳纖維本體包括芯材和固定在芯材表面的包覆層,所述芯材為納米碳纖維,所述包覆層包括鋅合金包敷料和復合材料,所述復合材料包括石墨纖維、聚丙烯和氮化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柵活性納米碳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覆層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原料:鋅合金包敷料85-95份和復合材料5-15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板柵活性納米碳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碳纖維包括如下質量份數的原料:碳纖維25-35份、石墨纖維20-30份、碳納米管20-30份、玻璃纖維10-15份、聚四氟乙烯20-30份、氮化硅35-50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板柵活性納米碳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碳纖維包括如下質量份數的原料:碳纖維30份、石墨纖維25份、碳納米管25份、玻璃纖維13份、聚四氟乙烯25份、氮化硅40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板柵活性納米碳纖維,其特征在于:納米碳纖維強度為2200-2500MPa,彈性模量為200-250Gpa。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板柵活性納米碳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芯材的直徑為0.5-0.8mm,所述包覆層的厚度為0.2-0.3mm。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板柵活性納米碳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碳纖維本體側壁設有多個凸塊和與凸塊配合的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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