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451652.7 | 申請日: | 2017-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853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04 |
| 發明(設計)人: | 柯德鈞;朱恒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孚迪汽車設計武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5/04 | 分類號: | B62D5/04;B60K7/00;B60G1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30035 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解***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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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輪轉 電動車 轉向 系統 | ||
1.一種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包括車體和車輪,其特征在于:
各所述車輪均配置有驅動車輪自身旋轉的輪轂電機,每一所述車輪均固定安裝于轉向支架軸的正下方,各所述轉向支架軸的轉向支架外套均與所述車體連接;
所述轉向支架軸的位于所述轉向支架外套外的軸段連接有轉向驅動機構從而能夠繞自身軸線旋轉,所述轉向支架軸的底端連接有輪軸座,所述輪軸座上安裝有軸向為水平向且與對應的車輪裝配的輪軸,所述車輪的中心位于對應的所述轉向支架軸中軸線的延長線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支架外套通過上橫擺臂與下橫擺臂連接所述車體,所述上橫擺臂與所述下橫擺臂等長,且兩者的端部與所述轉向支架外套以及所述車體之間均為鉸接,四個鉸接點形成平行四邊形,且所述車體上的兩個鉸接點的連線與所述車體的垂線平行。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減震器,所述減震器一端與所述下橫擺臂鉸接,所述減震器的另一端與所述車體鉸接,且所述減震器與所述車體之間的鉸接點靠近所述上橫擺臂與所述車體之間的鉸接點。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作用于所述下橫擺臂與所述車體之間的鉸接點的縱向扭桿彈簧。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其特征在于:方向盤裝有用于自動控制方向盤回位的回位彈簧,所述方向盤上設置了三個轉向模式選擇按鈕,分別為“常規”、“原地旋轉”以及“平移”。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支架軸下部與所述輪軸座之間安裝有垂直載荷傳感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驅動機構包括轉向電機、與所述轉向電機連接的轉向蝸桿以及與所述轉向蝸桿嚙合的轉向蝸輪,所述轉向蝸輪與對應的所述轉向支架軸同軸套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支架軸還連接有轉向角傳感器。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輪軸座呈L形,包括用于與所述輪軸連接的豎直段以及連接于所述豎直段頂端且朝車體外方向延伸的水平段,所述轉向支架軸桿的底端與對應的所述水平段的頂端固連。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全輪轉向的電動車轉向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輪轂電機的轉子套裝于所述輪軸上且與對應的所述車輪連接,定子外殼與對應的所述豎直段抵接且于其中一抵接面上設有側向力傳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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