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共享格子柜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437653.6 | 申請日: | 2017-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0973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3 |
| 發明(設計)人: | 張子鳳;蔡云松;陳翔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駿鵬易豐商用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7/10 | 分類號: | G07F17/10;A47B81/00 |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創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35100 | 代理人: | 蔡學俊,修斯文 |
| 地址: | 350007 福建省福州市金***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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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共享 格子 | ||
1.共享格子柜,用于共享物品的出借和歸還,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格子柜包括控制模塊、數據比對模塊和柜體;所述數據比對模塊貯有共享物品標識數據;數據比對模塊內置數據貯存器或是經網絡模塊與外部數據源相連;柜體自前而后依次包括貯物層、識讀層;所述控制模塊與貯物層、識讀層和數據比對模塊相連;所述識讀層與數據比對模塊相連;所述貯物層包括若干帶格門的貯物格;所述識讀層包括讀頭移位機構和RFID天線識讀頭;所述讀頭移位機構包括左右移動臺和上下移動臺,讀頭移位機構以各貯物格為定位點帶動RFID天線識讀頭移動;當貯物格格門由開啟轉為關閉時,讀頭移位機構把RFID天線識讀頭移至該貯物格處對格內物品進行識讀,并把識讀結果送至數據比對模塊進行比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格子柜,其特征在于:所述RFID天線識讀頭設于左右移動臺處,所述左右移動臺設于上下移動臺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格子柜,其特征在于:所述貯物層自上而下分為若干貯物層;每個貯物層均內置一個以上的貯物格;所述貯物格的格壁以電波屏蔽材料成型;貯物格前部設置格門,貯物格后壁處開設有RFID射頻識讀口;讀頭移位機構以各貯物格的RFID射頻識讀口位置作為識讀頭進行RFID標簽識讀作業時的定位點。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共享格子柜,其特征在于:所述貯物格后壁與識讀層的讀頭移位機構緊鄰;貯物格后壁處的RFID射頻識讀口面積與RFID天線識讀頭識讀能力匹配。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共享格子柜,其特征在于:所述識讀層在每個貯物層處均設有層位傳感器;當上下移動臺到達層位傳感器時,層位傳感器向控制模塊發送移動臺豎向位置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共享格子柜,其特征在于:每個貯物層內置的貯物格高度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共享格子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格子柜的共享物品的上貨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1、出借方在待出借的物品內放入RFID標簽;
A2、出借方運行添貨軟件;
A3、在添貨軟件運行的狀態下,出借方在貯物格內放入待出借物品,當格門關閉后,RFID天線識讀頭移至貯物格處讀取待出借物品內的RFID標簽,并向數據比對模塊填入待出借物品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共享格子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格子柜的共享物品的歸還方法依次按以下步驟進行;
A1、在共享格子柜處于運營狀態時,歸還方通過共享格子柜的軟件界面打開柜門;把借出的共享物品放入貯物格;
A2、關閉柜門;RFID天線識讀頭移至貯物格處讀取待出借物品內的RFID標簽,并向數據比對模塊發送RFID標簽識讀數據;
A3、數據比對模塊對接收到的RFID識讀數據進行比對,當無法找到匹配數據時,數據比對模塊認為此物品不是需歸還的物品,打開柜門,提示歸還方取出物品;當能找到匹配物品時,數據比對模塊認為此物品是需歸還的物品,提示歸還方物品歸還成功。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共享格子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格子柜設有觸摸屏用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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