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436337.7 | 申請日: | 2017-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465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8 |
| 發明(設計)人: | 伍高燕;張鑒清;鄭業魯;鄭寧;吳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廣墾畜牧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廣東廣墾畜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1/04 | 分類號: | C02F11/04;C02F9/10;F02B63/04;F02G5/02;C02F101/16;C02F101/30;C02F103/2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胡楓 |
| 地址: | 510507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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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規模化 生豬 養殖場 廢棄物 排放 綜合利用 系統 | ||
1.一種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對豬糞進行收集和預處理的收集和預處理單元;
與收集和預處理單元連接,用于對豬糞進行厭氧發酵,得到沼氣、沼液和沼渣的厭氧發酵單元;
與厭氧發酵單元連接,用于對沼氣進行脫水、提純凈化的沼氣利用單元;
與沼氣利用單元連接,用于將沼氣利用單元處理后的沼氣用作發電的沼氣發電單元;
與沼氣發電單元連接,用于對沼氣發電中產生的熱量進行回收的熱量回收單元;
與厭氧發酵單元連接,用于將沼液進行加熱、曝氣,去除沼液中氨氮的沼液處理單元,所述沼液處理單元與熱量回收單元連接,所述熱量回收單元向沼液處理單元提供加熱的熱量;
與厭氧發酵單元連接,用于將沼液進行處理,以制備O
與沼液處理單元連接,用于將加熱、曝氣后的沼液進行固液分離,并將分離后的液體進行脫色、除臭、分解有機物的氧化單元,所述氧化單元與臭氧發生系統連接,所述臭氧發生系統向氧化單元提供O
用于收集氧化單元處理后的沼液并對其進行循環處理的沼液循環處理單元,所述沼液循環處理單元與氧化單元、沼液處理單元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發生系統包括臭氧發生器、臭氧反應器和尾氣收集器,所述臭氧發生器用于制備O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與沼氣利用單元連接,用于將沼氣利用單元處理后的沼氣用作生活燃料的生活燃料利用單元。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與沼液循環處理單元連接,用于將循環處理后的沼液進行回收利用的沼液回收利用單元。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沼液回收利用單元包括:
用于儲存循環處理后的沼液的蓄水池;
用于將循環處理后的沼液沖洗豬舍,以減少豬的紅眼病、腹瀉,并滅絕蚊蠅的沖洗單元。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與厭氧發酵單元連接,用于將沼渣進行清洗和固液分離的沼渣處理單元。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沼渣處理單元包括:
用于將沼渣進行清理的沼渣清理單元;
用于將沼渣進行固液分離的沼渣分離單元;
用于將沼渣分離后的液體進行循環利用的沼渣循環利用單元,所述沼渣循環利用單元與厭氧發酵單元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厭氧發酵單元的溫度控制在25~38℃。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厭氧發酵單元為黑膜沼氣池。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廢棄物零排放綜合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厭氧發酵單元與所述熱量回收單元連接,所述熱量回收單元將沼氣發電中產生的熱量提供至厭氧發酵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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