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429734.1 | 申請日: | 2017-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409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03 |
| 發明(設計)人: | 宇野浩二;八木原豊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法雷奧日本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1M17/007 | 分類號: | G01M17/007;G01M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葛青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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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雨刮器 光學傳感器 玻璃表面 運動檢測單元 運動檢測裝置 檢測 照度 間隔周期 減小 配置 | ||
1.一種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包括:
光學傳感器,其安裝成面向車輛中的玻璃表面并且檢測所述玻璃表面的、沿著所述玻璃表面往復運動的雨刮器經過的區域中的照度;以及
運動檢測單元,其配置為檢測降低時間,并依據基于所述降低時間之間的間隔的間隔周期確定所述雨刮器的運動,在所述降低時間中,由所述光學傳感器檢測到的照度由于所述雨刮器的經過而暫時降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其中,所述運動檢測單元響應于從控制裝置輸入的所述雨刮器的運動開始通知而執行所述雨刮器的運動的確定,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雨刮器的運動,所述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還包括:
警告單元,其配置為在所述雨刮器的運動未被所述運動檢測單元確定的情況下傳達所述雨刮器的異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還包括:
警告單元,其配置為,在從控制所述雨刮器的運動的控制裝置輸入所述雨刮器的運動停止通知之后所述雨刮器的運動被所述運動檢測單元確定的情況下,傳達所述雨刮器的異常。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其中,所述運動檢測單元基于所述降低時間與在從所述降低時間起的兩次降低時間之前的降低時間之間的間隔周期來確定所述雨刮器的運動。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其中,所述運動檢測單元在間隔周期與基準運動周期之間的差等于或小于閾值的情況下確定雨刮器正在運動,所述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還包括:
警告單元,其配置為在所述間隔周期和所述基準運動周期之間的差超過閾值的情況下傳達所述雨刮器的異常。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其中,所述運動檢測單元在間隔周期與基準運動周期之間的差等于或小于閾值的情況下確定雨刮器正在運動,所述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還包括:
運動改變確定單元,其配置為基于所述間隔周期和所述基準運動周期之間的差確定所述雨刮器的運動的改變的必要性。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其中,
所述基準運動周期是根據多個運動模式而預先確定的,所述多個運動模式每個在所述雨刮器的運動速度和間歇時間方面不同,
從控制所述雨刮器的運動的控制裝置輸入的所述雨刮器的運動開始通知包括用于使所述雨刮器運動的運動模式的通知,和
所述運動檢測單元計算根據由所述雨刮器的運動開始通知指示的運動模式的基準運動周期與所述間隔周期之間的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其中,所述運動改變確定單元在所述間隔周期和所述基準運動周期之間的差比預定時間更長的情況下確定所述雨刮器的運動的停止。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其中,
所述光學傳感器包括前部光接收元件和上部光接收元件,所述前部光接收元件檢測在車輛前方的照度,所述上部光接收元件檢測在車輛上方的照度,和
所述運動檢測單元使用由所述前部光接收元件和所述上部光接收元件中的任一個檢測到的照度來確定所述雨刮器的運動。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雨刮器運動檢測裝置,其中,
所述光學傳感器包括前部光接收元件和上部光接收元件,所述前部光接收元件檢測在車輛前方的照度,所述上部光接收元件檢測在車輛上方的照度,并且
所述運動檢測單元使用由所述前部光接收元件和所述上部光接收元件兩者檢測到的照度來確定所述雨刮器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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