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審訊資料的審查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376546.7 | 申請日: | 2017-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540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12 |
| 發明(設計)人: | 萬根順;高建清;王智國;胡國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G06K9/62;G06F17/27;G10L15/26;G10L25/63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張小娜;王寶筠 |
| 地址: | 23003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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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審查 暴力行為 負面情緒 錄音錄像 回放 合法 錄音 錄像 申請 保證 | ||
本申請公開了一種審訊資料的審查方法及裝置,能夠自動根據審訊錄像判斷審訊人員是否對犯罪嫌疑人存在暴力行為,還能夠自動根據審訊錄音判斷審訊人員是否對所述犯罪嫌疑人存在負面情緒和/或使用不當用語,并且可以生成相應的審查結果。從該審查結果可以直接判斷審訊人員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過程是否合法合規,而無需審查人員通過對大量的審訊錄音錄像進行回放來判斷審訊過程是否合法合規,不但能保證了審查結果的準確性,還提升了審查效率。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審訊資料的審查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主要是利用相關錄音錄像設備對審訊人員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整個過程進行不間斷的同步錄制,保證其所呈現的具體內容能夠客觀反映審訊過程。而針對錄音錄像內容的同步審查,不僅能夠強調審訊過程中的重點內容,而且覆蓋了審訊人員與犯罪嫌疑人之間的所有積極和消極的互動情況,以保證犯罪嫌疑人的人權在審訊過程中得到充分尊重。同時,審查過程能夠對審訊人員的行為進行有效監管,避免審訊人員出現刑訊逼供的情況,從而確保審訊過程的合法公正、防范冤假錯案的發生。
現有的錄音錄像同步審查過程,一般都是通過審查人員仔細回放和收聽相關案件的錄音錄像原始文件,主觀判斷審訊過程中是否存在毆打、侮辱性用語、言語激烈等不合法不合規的現象和行為,以此記錄下來作為判斷審訊過程的合規合法性的證據,為保障審訊過程的公正合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但是,現有的同步審查方式,存在以下缺陷:
第一,需要審查人員對錄音錄像進行多重的判斷、分析和認定,審查人員不僅需要具有豐富的審查判斷經驗,而且要能夠對審訊過程中存在的不合規不合法的行為具有高度的敏感度,否則會漏掉關鍵的細節內容,導致審查結果不準確;
第二,審訊錄音錄像中通常存在大量的無用信息,而且審訊錄音錄像的資料數據相對巨大、審查人員嚴重不足,使得審查效率偏低,從而導致審查過程耗費的時間周期較長,導致審查人員不能高效及時的反饋審查結果以實現對審訊過程的有效監管。
發明內容
本申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審訊資料的審查方法及裝置,不但能保證審查結果的準確性,還能夠提升審查效率。
本申請提供了一種審訊資料的審查方法,包括:
獲取審訊人員審訊犯罪嫌疑人時的審訊錄像;根據所述審訊錄像判斷所述審訊人員是否對所述犯罪嫌疑人存在暴力行為;生成對所述審訊錄像的判斷結果;
和/或,
獲取所述審訊人員審訊所述犯罪嫌疑人時的審訊錄音,所述審訊錄音與所述審訊錄像屬于同一審訊視頻;根據所述審訊錄音判斷所述審訊人員是否對所述犯罪嫌疑人存在負面情緒和/或使用不當用語;生成對所述審訊錄音的判斷結果。
可選的,所述根據所述審訊錄像判斷所述審訊人員是否對所述犯罪嫌疑人存在暴力行為,包括:
對所述審訊人員在所述審訊錄像中的動作進行識別;
根據識別出的動作,判斷所述審訊人員是否對所述犯罪嫌疑人存在暴力行為。
可選的,所述對所述審訊人員在所述審訊錄像中的動作進行識別,包括:
對所述審訊人員與所述犯罪嫌疑人在所述審訊錄像中的動作進行識別,得到所述審訊人員與所述犯罪嫌疑人之間發生的動作類型;
相應地,所述根據識別出的動作,判斷所述審訊人員是否對所述犯罪嫌疑人存在暴力行為,包括:
根據所述審訊人員與所述犯罪嫌疑人之間發生的動作類型,判斷所述審訊人員是否對所述犯罪嫌疑人存在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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