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人造大理石碎片、其制備方法和包含其的人造大理石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372952.6 | 申請日: | 2017-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182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16 |
| 發明(設計)人: | 樸鐘喆;金東俊;孫窓浩;鄭斗教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天尖端材料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4B26/18 | 分類號: | C04B26/18;C04B40/00;C04B20/12;C04B111/54;C04B111/8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張英;沈敬亭 |
| 地址: | 韓國全***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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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人造 大理石 碎片 制備 方法 包含 | ||
1.一種從其表面到內部具有顏色梯度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包含
芯;和
圍繞所述芯的著色部分,
其中所述著色部分具有顏色梯度,其中產生所述顏色梯度使得顏色的亮度或色度從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的表面至其內部逐漸增加,
其中所述顏色梯度是通過使種子碎片與包含著色劑和丙烯酸類單體的混合物接觸從而使所述著色劑滲透所述種子碎片而產生的,且
其中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包含100重量份的丙烯酸類樹脂、100重量份至200重量份的無機填料、和0.001重量份至10重量份的著色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其中,當所述著色部分具有第一顏色以及所述芯具有第二顏色時,所述第一顏色和所述第二顏色的混合顏色在所述著色部分中呈梯度改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其中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滿足方程式1:
CcCs---(1)
其中Cs表示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的表面上的著色劑的濃度,而Cc表示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的中心處的所述著色劑的濃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其中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滿足方程式2:
Cc≤C75≤C50≤C25Cs---(2)
其中Cs表示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的表面上的著色劑的濃度;C25是在對應于從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的表面到其中心的深度的25%的點處的所述著色劑的濃度;C50是在對應于從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的表面到其中心的深度的50%的點處的所述著色劑的濃度;C75是在對應于從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的表面到其中心的深度的75%的點處的所述著色劑的濃度;而Cc表示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的中心處的所述著色劑的濃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其中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滿足方程式3:
1.2×C50Cs10,000×C50---(3)
其中Cs表示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的表面上的著色劑的濃度,C50是在對應于從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的表面至其中心的深度的50%的點處的所述著色劑的濃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其中所述芯不含著色劑。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其中所述無機填料包含選自二氧化硅、氧化鋁、碳酸鈣、氫氧化鋁、和氫氧化鎂中的至少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其中所述人造大理石碎片在橫截面上具有1:1~1:5的短軸/長軸比。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其中所述種子碎片包含丙烯酸類樹脂和無機填料。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其中使所述種子碎片與所述混合物接觸包括將所述種子碎片在15~30℃下浸入所述混合物中15~30小時。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其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丙烯酸類單體,所述著色劑以0.1重量份至5重量份的量存在。
12.一種包含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人造大理石碎片的人造大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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