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成形品取出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370522.0 | 申請日: | 2017-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1501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11 |
| 發明(設計)人: | 渡邊文武;安藤一貴;白崎篤司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有信精機 |
| 主分類號: | B29C33/44 | 分類號: | B29C33/44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海坤 |
| 地址: | 日本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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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成形 取出 | ||
1.一種成形品取出機,其在分別安裝于一個以上的移動基座的一個以上的進入框架的前端分別裝配有附屬件,該一個以上的移動基座移動自如地設置于拉拔框架且由定位伺服機構進行控制,
所述成形品取出機具備主動振動抑制裝置,該主動振動抑制裝置進行主動控制,在該主動控制中,使用通過驅動一個以上的致動器而產生的振動來抑制所述附屬件的位移振動,
所述成形品取出機的特征在于,
所述一個以上的致動器由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構成,
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配置在所述一個以上的移動基座的至少一個,或者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配置在隔著一個所述移動基座而位于與所述附屬件相反的一側的一個所述進入框架的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成形品取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動振動抑制裝置具備對所述附屬件的所述位移振動進行檢測的位移振動檢測部,
驅動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以降低所述位移振動檢測部所檢測的所述位移振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成形品取出機,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配置在隔著一個所述移動基座而位于與所述附屬件相反的一側的一個所述進入框架的部分時,
所述主動振動抑制裝置通過使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產生與所述附屬件的所述位移振動相同相位的振動,來抑制所述附屬件的所述位移振動。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成形品取出機,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配置在一個所述移動基座時,
所述主動振動抑制裝置通過使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產生從所述附屬件的所述位移振動的相位延遲了相位的相位的振動,來抑制所述附屬件的所述位移振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成形品取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個以上的進入框架包括:具備用于從所述成形機的模具取出成形品或者用于裝配向所述模具內插入的插入部件的所述附屬件的進入框架、以及具備用于從成形品分離出廢棄部分的附屬件的進入框架。
6.一種成形品取出機,其在分別安裝于一個以上的移動基座的一個以上的進入框架的前端分別裝配有附屬件,該一個以上的移動基座移動自如地設置于拉拔框架且由定位伺服機構進行控制,
所述成形品取出機具備主動振動抑制裝置,該主動振動抑制裝置進行主動控制,在該主動控制中,使用通過驅動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而產生的振動來抑制所述附屬件的位移振動,
所述成形品取出機的特征在于,
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分別配置在一個移動基座以及設置于在所述一個移動基座上保持的所述進入框架的附屬件的雙方。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成形品取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動振動抑制裝置具備對所述附屬件的所述位移振動進行檢測的位移振動檢測部,
驅動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以降低所述位移振動檢測部所檢測的所述位移振動。
8.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成形品取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包括在將所述進入框架升降的方向定義為Z方向、將與所述Z方向正交且在所述模具內所述附屬件接近所述成形品或遠離所述成形品的方向定義為Y方向、將與所述Z方向及所述Y方向正交的方向定義為X方向時,至少對所述Y方向的所述位移振動進行抑制的第一電磁致動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成形品取出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個以上的電磁致動器包括:
在將所述進入框架升降的方向定義為Z方向、將與所述Z方向正交且在所述模具內所述附屬件接近所述成形品或遠離所述成形品的方向定義為Y方向、將與所述Z方向及所述Y方向正交的方向定義為X方向時,對所述Y方向的所述位移振動進行抑制的第一電磁致動器、以及對所述X方向的所述位移振動進行抑制的第二電磁致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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