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式觸控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363606.1 | 申請日: | 2017-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8741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23 |
| 發明(設計)人: | 李佳益 | 申請(專利權)人: | 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1 | 分類號: | 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國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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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觸控 電子裝置 壓力感測信號 接觸感測 感測 按壓 物體接觸 信號顯示 靈敏 | ||
1.一混合觸控方法,使用在包含觸控界面的電子裝置上,其特征在于包含下列步驟:
(a)感測物體是否按壓該觸控界面以產生壓力感測信號;
(b)感測該物體是否接觸該觸控界面以產生接觸感測信號;以及
(c)根據該壓力感測信號控制該電子裝置,但不根據該接觸感測信號來控制該電子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接觸感測信號顯示該物體未接觸該觸控界面但該壓力感測信號顯示該物體按壓該觸控界面時,該步驟(c)被施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物體按壓該觸控界面的邊緣區域時,該步驟(c)被施行。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物體僅有一部分按壓該觸控界面時,該步驟(c)被施行。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壓力感測信號顯示該物體按壓該觸控界面時,該步驟(c)控制該電子裝置維持已被施行的動作。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觸控界面是觸控屏幕,其中當該壓力感測信號顯示該物體按壓該觸控界面時,若該物體原先在該觸控界面上移動來移動光標,則該步驟(c)控制該電子裝置來繼續移動該光標。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電子裝置是穿戴式電子裝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電子裝置是智能型手表或智能型手環。
9.一混合觸控方法,使用在包含觸控界面的電子裝置上,其特征在于包含下列步驟:
(a)感測物體是否按壓該觸控界面以產生壓力感測信號;
(b)感測該物體是否接觸該觸控界面以產生接觸感測信號;
(c)根據該接觸感測信號執行動作;以及
(d)若該接觸感測信號顯示該物體未接觸該觸控界面,則根據該壓力感測信號維持或停止該動作。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中該動作是移動光標。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若該接觸感測信號顯示該物體未接觸該觸控界面而該壓力感測信號顯示該物體按壓該觸控界面,該步驟(d)根據該壓力感測信號維持該動作。
12.一混合觸控方法,使用在包含觸控界面的電子裝置上,其特征在于包含下列步驟:
感測物體是否按壓該觸控界面以產生壓力感測信號;
感測該物體是否接觸該觸控界面以產生接觸感測信號;以及
若該接觸感測信號顯示該物體在該觸控界面的預定區域內,則根據該壓力感測信號維持或停止該電子裝置正在施行的動作。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預定區域對接觸事件不靈敏。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混合觸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預定區域是該觸控界面的邊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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