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352722.3 | 申請日: | 2017-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657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27 |
| 發明(設計)人: | 吳道洪;陳珊;王東方;郭科宏;宋敏潔 | 申請(專利權)人: | 神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12 | 分類號: | F23D14/12;F23D14/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10220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蓄熱 輻射 燃燒 | ||
1.一種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個并聯的蓄熱式輻射管,每個所述蓄熱式輻射管均包括第一空氣口和第二空氣口;
第一支管,所述第一支管具有第一進口和與多個所述第一空氣口分別連通的多個第一出口;和
第二支管,所述第二支管具有第二進口和與多個所述第二空氣口分別連通的多個第二出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熱式輻射管包括:
第一蓄熱管,所述第一蓄熱管的一端與所述第一空氣口連通,所述第一蓄熱管內設有第一燃氣管,所述第一蓄熱管內除去第一燃氣管的部分填充蓄熱體;
第二蓄熱管,所述第二蓄熱管的一端與所述第二空氣口連通,所述第二蓄熱管內設有第二燃氣管,所述第二蓄熱管內除去第二燃氣管的部分填充蓄熱體;
輻射管,所述輻射管設在所述第一蓄熱管和所述第二蓄熱管之間且分別與所述第一蓄熱管和所述第二蓄熱管連通,且所述輻射管與所述第一燃氣管和所述第二燃氣管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氣管位于所述第一蓄熱管的中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蓄熱管與所述輻射管連接的一端設有噴射裝置,所述噴射裝置具有第一燃氣通道、第一空氣通道和第二空氣通道,所述第一燃氣通道與所述第一燃氣管和所述輻射管連通,所述第一空氣通道和所述第二空氣通道均與所述第一空氣口和所述輻射管連通,所述第一空氣通道與所述第一燃氣通道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二空氣通道與所述第一燃氣通道之間的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蓄熱管至所述輻射管的方向上,所述第一空氣通道和所述第二空氣通道均朝向所述第一燃氣通道傾斜。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空氣通道與所述第一燃氣通道之間的角度為α,所述α滿足:25°≤α≤35°。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空氣通道與所述第一燃氣通道之間的角度為β,所述β滿足:10°≤β≤15°。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空氣通道和所述第二空氣通道均為多個且沿所述第一燃氣通道的周向方向間隔分布。
9.根據權利要求2-8中任一項所述的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蓄熱管與所述第二蓄熱管關于所述輻射管的中心面對稱。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熱式輻射管燃燒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空氣進管和廢氣出管,所述第一進口與所述第二進口通過四通閥與所述空氣進管和和所述廢氣出管連通。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神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經神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352722.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