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數字版權管理平臺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342064.X | 申請日: | 2017-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974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22 |
| 發明(設計)人: | 史鵬健;葛菲;曹杰;吳文勝;武新瑋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新華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10 | 分類號: | G06F21/10 |
| 代理公司: | 合肥東信智谷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43 | 代理人: | 王學勇 |
| 地址: | 230000***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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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字版權管理 解析 搜索引擎優化 分發 移動互聯網 數字內容 搜索引擎 接入層 內容提供商 媒體對象 面向用戶 用戶偏好 資源碎片 客戶端 邏輯層 細粒度 細化 預覽 終端 保證 權限 互聯網 主流 創建 優化 | ||
1.一種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數字版權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包括三種功能模塊的邏輯層分別為:DRM分發層、DRM處理層、DRM接入層,所述DRM分發層提供所有主流終端的分發方式;所述DRM處理層包括搜索引擎優化SEO、PUSH發起者、DRM包解析、DRM內容解析、DRM權限解析;所述接入層包括內容提供商接口(DRM/非DRM媒體控制)、執行控制、媒體對象權限庫;所述PUSH發起者將用戶偏好的資源碎片推送到客戶端,供用戶預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數字版權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搜索引擎優化SEO通過大數據分析實現垂直搜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數字版權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流終端包括WEB網站、IOS應用、Android應用、WindowsPhone應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數字版權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容提供商接口包括DRM/非DRM媒體控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數字版權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戶端通過拉取版權方式訪問數字資源包括以下步驟流程:
(1)客戶端連接到具有搜索引擎優化SEO的門戶,瀏覽感興趣的內容;客戶可以選擇感興趣的串流服務,選擇支付并下載串流的標記;
(2)客戶端通過連接到版權提供商請求版權,發起版權對象收購協議,支付后獲得串流內容的版權,協議成功達成,客戶端就將獲得用于該串流服務的版權對象;
(3)客戶端連接到串流服務器,開始串流會話,串流service將受保護的串流傳送到客戶端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數字版權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戶端通過推送版權方式訪問數字資源包括以下步驟流程:
(1)客戶端用戶連接到具有搜索引擎優化SEO的門戶,版權service向門戶提供數字內容碎片的版權對象,門戶板塊根據用戶信息,將用戶可能感興趣的內容碎片(已獲得預覽權限)通過push發起者向客戶端推送;
(2)客戶端通過連接到版權提供商請求版權,發起版權對象收購協議,支付后獲得串流內容的版權,協議成功達成,客戶端就將獲得用于該串流服務的版權對象;
(3)客戶端連接到串流服務器,開始串流會話,串流service將受保護的串流傳送到客戶端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數字版權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信息包括profile、過往消費記錄、瀏覽記錄、社交資料。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數字版權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發方式為通過CDN網絡進行內容的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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