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煙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339843.4 | 申請日: | 2017-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533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02 |
| 發明(設計)人: | 劉建福;鐘科軍;郭小義;黃煒;于宏;代遠剛;尹新強;易建華;黃朝相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正奇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盧宏;李美麗 |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加熱組件 頂蓋組件 固定機構 電子煙 按壓 彈性機構 滑動組件 接觸加熱 解鎖機構 用戶體驗 自動打開 可固定 彈出 對位 復位 手部 手推 燙傷 外頂 煙彈 臟手 | ||
1.一種電子煙,包括外殼(1),所述外殼(1)內設有加熱組件(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可固定加熱組件(2)的固定機構(3)、控制固定機構(3)與加熱組件(2)相對固定或分離的解鎖機構(4)、在固定機構(3)與加熱組件(2)分離時將加熱組件(2)向外頂出的彈性機構(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外殼(1)頂部的滑柱(6),加熱組件(2)設于滑柱(6)頂部的凹槽內,所述固定機構(3)包括設于滑柱(6)上的容納孔(601)內并可沿垂直于電子煙長度方向移動的滑塊(7),所述滑塊(7)上靠近加熱組件(2)的一端設有可固定加熱組件(2)的卡扣部(701)。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機構(4)包括外殼(1)內的轉舌(8)、轉軸(9)及可沿電子煙長度方向移動的頂桿(10),轉舌(8)中部通過轉軸(9)與滑柱(6)相連,轉舌(8)可繞轉軸(9)轉動,轉舌(8)的一端伸入滑塊(7)底部的凹槽內,轉舌(8)的另一端與頂桿(10)頂端相對設置,頂桿(10)頂端可推動轉舌(8)轉動并通過轉舌(8)帶動滑塊(7)與加熱組件(2)分離。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機構(3)還包括彈簧二(11),彈簧二(11)的一端與滑塊(7)遠離加熱組件(2)的一端相抵接,彈簧二(11)的另一端與外殼(1)內側壁相抵接。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機構(4)還包括設于外殼(1)底部的可推動頂桿(10)移動的按鍵塊(12)。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桿(10)外還套設用于控制頂桿(10)復位的彈簧四(13)。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柱(6)上具有與彈簧二(11)相對的用于對滑塊(7)限位的限位臺階(602)。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孔(601)內側壁上設有防止滑塊(7)轉動的第一平面(6011),滑塊(7)上設有與第一平面(6011)相對應的第二平面(702)。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機構(5)包括設于滑柱(6)頂部凹槽內的頂柱(14)及彈簧一(15),所述彈簧一(15)抵接在滑柱(6)與頂柱(14)之間。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柱(14)外側壁上設有支耳(1401),所述滑柱(6)側壁上開設與支耳(1401)相對應的安裝槽(603),滑柱(6)側壁上還開設旋轉導槽(604)及豎直導軌(605),安裝槽(603)通過旋轉導槽(604)與豎直導軌(605)相連通,豎直導軌(605)頂部具有限位端面(6051)。
11.如權利要求2至10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組件(2)包括超聲霧化片(16)及用于固定超聲霧化片(16)的密封座(17);所述加熱組件(2)還包括密封座(17)外的導電環(18);超聲霧化片(16)的一極與彈性電極(19)相抵接并通過彈性電極(19)與電源一極電連接;超聲霧化片(16)的另一極焊接穿過密封座(17)并與導電環(18)壓緊接觸的引線,導電環(18)側壁開設與卡扣部(701)相對應的卡扣槽(20),滑塊(7)焊接引線并與電源另一極電連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339843.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煙灰缸與打火機一體化結構
- 下一篇:一種霧化組件及電子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