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人超市智能采購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339731.9 | 申請日: | 2017-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864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06 |
| 發明(設計)人: | 方明;姜晴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慧加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7G1/14;G07G3/00;G06K7/14 |
| 代理公司: | 杭州知通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3221 | 代理人: | 朱林軍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人 超市 智能 采購 裝置 | ||
1.無人超市智能采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購裝置設置有圖像檢測儀,計算控制模塊,顯示和語音模塊和能量供給源;
其中圖像檢測儀設有至少一個,用于讀取商品的信息,包括商品的條形碼或二維碼信息,和商品的外觀;
計算控制模塊將采集到的商品的條形碼或二維碼信息,與商品的外觀信息進行比對,確定商品的外觀信息和商品的條形碼或二維碼信息是否一致;
顯示和語音模塊,具有顯示信息和語音播報功能;
能量供給源,為采購裝置提供能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超市智能采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圖像檢測儀為至少兩個,能夠同時從至少兩個方向采集商品的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超市智能采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購裝置還設有一個重量測量儀,用于測量采購裝置中放入商品的重量;
通過計算控制模塊將被放入商品的重量與商品的條形碼或二維碼信息里的重量信息進行比對,以確認放入的商品是否為條形碼或二維碼所描述的商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超市智能采購裝置,其特征在于,采購裝置還設有智能蓋板,智能蓋板可將采購裝置的開口關閉并鎖住;
經圖像檢測儀掃描后,商品的外觀信息和商品的條形碼或二維碼信息一致時,智能蓋板打開,購物者將掃描過的商品放入智能購物車或智能采購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超市智能采購裝置,其特征在于,采購裝置還設有行為攝像記錄模塊,用于實時記錄購物者將每一件商品放入采購裝置中的整個過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超市智能采購裝置,其特征在于,采購裝置還設有通訊模塊,所述通訊模塊可與無人超市的云端進行通訊;采購裝置中的計算控制模塊也可以將采購裝置中的圖像檢測儀或重量測量儀所采集到的被放入商品相關信息通過所述通訊模塊發送到無人超市的云端,請求云端進行比對處理并將比對結果通過所述通訊模塊發回給所述計算控制模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超市智能采購裝置,其特征在于,無人超市的云端通過通訊模塊向采購裝置提供購物相關信息,并通過顯示和語音模塊進行信息的顯示和播報。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超市智能采購裝置,其特征在于,采購裝置設有一個讀碼器,用于讀取商品的條形碼或二維碼。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超市智能采購裝置,其特征在于,采購裝置為購物籃或購物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杭州慧加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杭州慧加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339731.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SHAFER氣液聯動執行機構
- 下一篇:一種氣動驅動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