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控制混合動力電動車輛的振動的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337984.2 | 申請日: | 2017-1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1620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25 |
| 發明(設計)人: | 金成在;魚禎秀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20/15 | 分類號: | B60W20/15;B60W30/20;B60W40/105;B60W40/00;B60W10/06;B60W1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岳磊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控制 混合 動力 電動 車輛 振動 方法 裝置 | ||
公開了一種用于控制混合動力電動車輛的振動的方法和裝置。用于控制混合動力電動車輛的振動的裝置可以包括:發動機位置檢測器,檢測發動機的位置;空氣量檢測器,檢測流入發動機的空氣量;加速器踏板位置檢測器,檢測加速器踏板的位置;車輛速度檢測器,檢測混合動力電動車輛的速度;以及控制器。控制器基于發動機的位置、空氣量、加速器踏板的位置以及混合動力電動車輛的速度來控制電動機的操作。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控制混合動力電動車輛的振動的方法和裝置。
背景技術
在本領域中通常已知,混合動力電動車輛(HEV)將內燃發動機和電池電源一起使用。換句話說,混合動力電動車輛高效地組合并使用內燃發動機的動力和驅動電動機的動力。由于混合動力電動車輛使用發動機的機械能和電池的電能兩者,使用發動機和驅動電動機的最佳操作區域,并且在制動時回收能量,因此可以提高燃料效率并且可以高效地使用能量。
混合動力電動車輛提供在以下模式中的行駛:電動車輛(EV)模式,其中,僅使用驅動電動機的扭矩;混合動力電動車輛(HEV)模式,其中,使用發動機的扭矩作為主扭矩并且使用驅動電動機的扭矩作為輔扭矩;以及再生制動模式,其中,在車輛制動期間或在車輛借助慣性減速期間通過驅動電動機的發電來回收制動和慣性能量以對電池充電。
可能由于多種因素而在混合動力電動車輛的動力系統中引起振動,并且通常使用頻率分析方法來提取振動分量。在以往的頻率分析中,使用利用了帶通濾波器的模擬方法,并且在該方法中,基于頻帶內的各點的幅度來提取振動分量。然而,沒有明確劃分發動機的獨特振動分量和噪音分量,過度的振動抑制控制可能對控制效率和能量管理具有不利影響。此外,因為僅在特定頻率分量中生成基準信號,并且基于基準信號僅生成與對應于特定頻率分量的振動信號同步的同步信號,所以不能執行可能附加地引起的其他頻率分量的主動振動控制。
背景技術部分中公開的以上信息僅用于增強對本發明的背景的理解,并且因此其可能包含不構成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國內已知的現有技術的信息。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用于控制混合動力電動車輛的振動的方法和裝置,其具有以下優點,使用基于沃爾什(Walsh)的離散傅里葉變換(WDFT),通過減小控制器的計算負載和通過選擇控制目標頻率,能夠高效地控制振動。
根據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的控制混合動力電動車輛的振動的方法可以包括:基于發動機的位置來計算發動機速度;基于發動機的位置來設定基準角度;基于基準角度來設定用于執行基于沃爾什的離散傅立葉變換(WDFT)的窗口;通過基于發動機速度、基準角度和窗口執行WDFT,來計算幅度譜和相位譜;基于幅度譜來選擇控制目標頻率;補償控制目標頻率的幅度;基于控制目標頻率的幅度和相位來生成基準信號;基于發動機速度和發動機負載來確定基準信號的幅度比率;通過將幅度比率和發動機扭矩應用于基準信號來計算命令扭矩;計算命令扭矩的反相扭矩;當發動機的加速度大于預定加速度時,基于發動機的加速度來校正反相扭矩;以及控制電動機的操作以生成校正的反相扭矩。
校正反相扭矩可以包括:當發動機的加速度大于預定加速度時,通過將預定偏移應用于反相扭矩來增加反相扭矩。
選擇控制目標頻率可以包括:基于發動機速度和發動機負載來設定基準譜;并且通過將基準譜與幅度譜進行比較來選擇控制目標頻率。
基準譜可以是每個頻率下的基準值的集合,并且當與特定頻率對應的幅度大于與特定頻率對應的基準值時,可以選擇該特定頻率作為控制目標頻率。
該方法還可以包括:通過將補償相位應用于控制目標頻率的相位來補償控制目標頻率的相位。
可以根據發動機的氣缸的數量和沖程的數量來確定窗口。
可以基于流入發動機的空氣量來計算發動機負載。
可以基于加速器踏板的位置和混合動力電動車輛的速度來計算發動機扭矩。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未經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337984.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