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334138.5 | 申請日: | 2017-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000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22 |
| 發明(設計)人: | 張水華;張展;張超群;楊玄;馮勇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西默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12/28;G05B19/418 |
| 代理公司: | 上海邦德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312 | 代理人: | 李陽 |
| 地址: | 200241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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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主控設備 連接模塊 終端設備 智能家居 通信協議確定 預設通信協議 處理模塊 通信協議 互聯網 | ||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至少一個終端設備與所述主控設備的第一連接模塊連接,所述主控設備的第二連接模塊連接于互聯網,通過處理模塊將與所述第一連接模塊連接的所述至少一個終端設備的通信協議確定為預設通信協議,從而可以使得遵循不同通信協議的所述至少一個終端設備通過所述主控設備均可與互聯網進行連接。
技術領域
本說明書涉及智能家居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
背景技術
當前,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外觀較多樣,但是功能普遍比較單一,均是控制單個協議終端設備的主控設備,當其需要連接以太網時需要通過路由器才能實現。在使用終端設備時,需要通過網絡控制與所述終端設備對應的主控設備,才可以達到控制所述終端設備的目的,從而使用所述終端設備。若沒有路由器,就無法使用所述終端設備。也就是說,為了能夠使用所述終端設備,一定要另外配置一臺路由器。沒有路由器就無法使用所述終端設備,使得智能家居的發展和普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進一步的,由于每一個終端設備對應一個主控設備,當多個終端設備對應的多個主控設備的通信協議不一致時,多個終端設備之間就無法進行通信。
基于現有技術,亟需一種既能連接互聯網又能同時兼容多個通信協議的主控設備,以解決現有技術中主控設備無法連接互聯網,且不能兼容多個通信協議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說明書實施例提供一種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以解決現有技術中主控設備無法連接互聯網,且不能兼容多個通信協議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說明書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用于控制智能家居網絡中的至少一個終端設備,包括:
第一連接模塊,用于和至少一個終端設備之間的通信;
第二連接模塊,用于連接互聯網;
處理模塊,對所述第一連接模塊傳輸的數據進行處理,使得與所述第一連接模塊通信的至少一個終端設備能夠連接互聯網。
優選的,在上述的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中,針對所述至少一個終端設備中的各個終端設備,所述處理模塊分別執行以下操作:
判斷所述第一連接模塊與該終端設備之間傳輸的數據所遵循的通信協議是否為預設通信協議;
若不是,則將所述第一連接模塊與該終端設備之間傳輸的數據所遵循的通信協議轉換為所述預設通信協議。
優選的,在上述的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中,判斷所述第一連接模塊與該終端設備之間傳輸的數據所遵循的通信協議是否為預設通信協議,包括:
確定所述第一連接模塊與該終端設備之間傳輸的數據所遵循的通信協議;
將所述第一連接模塊與該終端設備之間傳輸的數據所遵循的通信協議與所述預設通信協議進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則是所述預設通信協議;否則,則不是所述預設通信協議。
優選的,在上述的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中,所述處理模塊將所述第一連接模塊與該終端設備之間傳輸的數據所遵循的通信協議轉換為所述預設通信協議,包括:
當該終端設備向所述第一連接模塊傳輸數據時,所述處理模塊將所述連接模塊接收到的數據轉換為所述預設通信協議;
當該終端設備接收所述第一連接模塊傳輸的數據時,所述處理模塊將所述第一連接模塊將要發送的數據轉換為預設通信協議。
優選的,在上述的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中,所述第一連接模塊與該終端設備之間傳輸的數據所遵循的通信協議,包括:433協議、wifi協議、zigbee協議、RF協議以及zwave協議中的任意一種。
優選的,在上述的智能家居的主控設備中,所述預設通信協議為wifi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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