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電子煙及電子煙液替換匣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1330989.2 | 申請日: | 2017-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704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21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劉永權(quán);江國慶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劉永權(quán);江國慶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澤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11228 | 代理人: | 關(guān)宇辰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市松***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電子煙液 電子煙 替換 匣體 生物可分解材料 傳統(tǒng)塑料 環(huán)境自然 連接組件 塑化劑 上蓋 置放 吸食 分解 | ||
1.一種電子煙液替換匣,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匣體,以置放煙液;以及,
一上蓋,位于匣體之上,其設(shè)有一連接組件,以連接一電子煙;
其中,該匣體的材料為生物可分解材料。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液替換匣,其特征在于,該上蓋的材料為生物可分解材料。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液替換匣,其特征在于,還包含一下蓋,該下蓋的材料為生物可分解材料。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液替換匣,其特征在于,該上蓋耦接一霧化模塊,以對該煙液加熱霧化。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煙液替換匣,其特征在于,該電子煙液替換匣能夠容納該霧化模塊。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液替換匣,其特征在于,該上蓋可與該匣體分開,以裝填煙液。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液替換匣,其特征在于,通過一霧化模塊加熱,將用畢的該電子煙液替換匣燃燒分解。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液替換匣,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可分解材料為植物纖維,所述植物纖維為酒渣、谷物纖維、咖啡渣、稻稈、玉米粉、竹纖維、甘蔗板、木頭碎屑、椰子殼的其中一種或多種上述材料的組合。
9.一種電子煙,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電池模塊,供應(yīng)該電子煙運(yùn)作所需的電力;
一處理模塊,耦接該電池模塊,以控制電子煙的運(yùn)作;
一霧化模塊,耦接該處理模塊;
一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液替換匣,以置放煙液;以及,
其中,該電子煙液替換匣的該匣體的材料為生物可分解材料。
10.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還包含一氣流感測模塊,感應(yīng)該電子煙的氣流流速,耦接該處理模塊,以傳輸氣流流速的數(shù)據(jù)。
11.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該電子煙液替換匣能夠容納該霧化模塊,以對煙液加熱霧化。
12.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該電子煙用畢后,能夠通過該霧化模塊加熱,將該電子煙液替換匣直接燃燒分解。
13.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該生物可分解材料為植物纖維,所述植物纖維為酒渣、谷物纖維、咖啡渣、稻稈、玉米粉、竹纖維、甘蔗板、木頭碎屑、椰子殼的其中一種或多種上述材料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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