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植物驅(qū)蟲液及其應(yīng)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1290345.5 | 申請日: | 2017-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8080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31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王偉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浙江農(nóng)鷹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65/08 | 分類號: | A01N65/08;A01N65/44;A01P1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臨***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植物 驅(qū)蟲 及其 應(yīng)用 | ||
1.一種植物驅(qū)蟲液,其特征在于:其為含有植物醇和/或植物醛的植物提取液,其植物原料為油茶青果、杜仲籽、杜仲皮和核桃青殼中的任意三種或全部四種。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驅(qū)蟲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液中來自各種所述植物原料的提取液的配比為:杜仲籽20-30重量份、杜仲皮5-10重量份、核桃青殼15-20重量份和油茶青果20-30重量份。
3.一種植物驅(qū)蟲液,其特征在于:其為含有植物醇和/或植物醛的植物提取液,其植物原料有香茅草,還有油茶青果、杜仲籽、杜仲皮和核桃青殼中的任意三種或全部四種,所述植物提取液中來自各種所述植物原料的提取液的配比為:香茅草30-40重量份、杜仲籽20-30重量份、杜仲皮5-10重量份、核桃青殼15-20重量份和油茶青果20-30重量份。
4.如權(quán)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植物驅(qū)蟲液,其特征在于:其制備方法是先對每種所述植物原料進行提取操作,分別獲得含有植物醇和/或植物醛的每種植物原料的提取液,再將各種植物原料的提取液按比例混合,加入增溶劑得到最終的植物提取液,所述提取操作包括對每種植物原料依次進行的粉碎、冷榨、過濾和油水分離。
5.一種植物提取液作為植物驅(qū)蟲液的應(yīng)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液是含有植物醇和/或植物醛的植物提取液,所采用的植物原料為含有植物醇和/或植物醛的植物葉、植物籽、植物果和植物皮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提取液經(jīng)過稀釋后以霧狀噴到農(nóng)作物葉面,其氣味對害蟲產(chǎn)生驅(qū)趕作用,所述植物原料為油茶青果、杜仲籽、杜仲皮和核桃青殼中的任意三種或全部四種,還包括或不包括香茅草。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植物提取液作為植物驅(qū)蟲液的應(yīng)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液中來自各種所述植物原料的提取液的配比為:油茶青果20-30重量份、杜仲籽20-30重量份、杜仲皮5-10重量份和核桃青殼15-20重量份,還包括或不包括香茅草30-40重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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