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眼鏡及其近眼顯示模組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286690.1 | 申請日: | 2017-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0129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18 |
| 發明(設計)人: | 陳志東;張杰;李寧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鉛筆視界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7/01 | 分類號: | 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上海知錦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1327 | 代理人: | 高靜;李麗 |
| 地址: | 100190 北京市海淀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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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近眼 顯示模組 像素 準直光束 控制信號 驅動信號 全息元件 圖像顯示 顯示體 眼鏡 接收控制信號 信號發生單元 光束控制器 發光裝置 接收掃描 掃描光束 顯示位置 輕薄 圖像 加工 保證 | ||
1.一種近眼顯示模組,適于實現圖像顯示,所述圖像具有多個像素,其特征在于,包括:
信號發生單元,適于獲得與各像素的顯示信息相對應的控制信號,還適于獲得與各像素的顯示位置相對應的驅動信號;
發光裝置,用于接收所述控制信號,并根據所述控制信號發出準直光束;
光束控制器,用于接收所述準直光束,并根據所述驅動信號改變所述準直光束的方向獲得掃描光束;
近眼顯示體全息元件,適于接收所述掃描光束,并得到實現各像素的圖像顯示的顯示光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最大角度獲取單元,適于獲取最大角度信號,并傳輸至所述光束控制器,所述光束控制器根據所述最大角度信號,確定所述掃描光束的掃描范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場景獲取單元,適于獲取所述近眼顯示模組所處的場景,并將與所述場景對應的所述最大角度信號傳輸至所述最大角度獲取單元。
4.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發生單元、所述發光裝置和所述光束控制器集成為掃描光束組件。
5.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發生單元和所述發光裝置集成為準直光束組件,所述光束控制器與所述準直光束組件分體設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光纖耦合器,所述光纖耦合器接收所述發光裝置的準直光束,并將所述準直光束通過光纖傳輸至所述光束控制器。
7.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光束相交于至少1個匯聚點。
8.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裝置為激光器或發光二極管。
9.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信號為亮度控制信號。
10.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裝置包括第一發光器、第二發光器和第三發光器,所述第一發光器的第一準直光束經過第一合束鏡反射、第二合束鏡透射和第三合束鏡透射,第二發光器的第二準直光束經過第二合束鏡反射和第三合束鏡透射,第三發光器的第三準直光束經過第三合束鏡反射。
11.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束控制器包括
反射鏡,所述反射鏡接收所述準直光束,且改變所述準直光束的方向獲得掃描光束;以及
電控機械振動部件,根據所述驅動信號改變所述反射鏡的方向。
12.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眼顯示體全息元件包括:基底層以及位于基底層上的光致折變材料層,所述掃描光束經由所述基底層到達所述光致折變材料層。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層的端部設置有切削端面,所述切削端面與與其相鄰平面的夾角大于或小于90度,所述掃描光束經由所述切削端面進入所述基底層。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層厚度為0.1mm-20mm。
15.一種眼鏡,其特征在于,包括鏡體,以及如權利要求1-14任一項所述的近眼顯示模組,所述近眼顯示體全息元件設置于所述鏡體的鏡片位置。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發生單元、所述發光裝置和所述光束控制器均設置于所述鏡體的鏡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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