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地下管道非開挖修復缺陷點的定位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270345.9 | 申請日: | 2017-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8766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0 |
| 發明(設計)人: | 周逸;汪武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景邁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L55/30 | 分類號: | F16L55/30;F16L55/48;F16L55/1645;F16L101/12;F16L101/30;F16L101/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正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黃勇 |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長興***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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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缺陷點 定位標記 地下管道 管道修復 非開挖修復 管道內部 遙控小車 定位繩 連接繩 排水井 氣囊 修復 開口 技術方案要點 攝像頭查找 攝像頭 工作效率 氣囊表面 修補材料 疏通車 綁扎 包覆 修理 查找 | ||
1.一種地下管道非開挖修復缺陷點的定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tep1,對需要修復的地下管道(91)兩端進行封堵,通過疏通車(3)的疏通噴頭(31)對需要修復段地下管道(91)內部進行疏通清理,并將垃圾由疏通噴頭(31)清理至管道口,通過排水井(1)將位于管道口的垃圾取出;
Step2,在裝設有攝像頭(41)的遙控小車(4)上設置連接繩(51),將遙控小車(4)從排水井(1)送入管道內部,連接繩(51)未連接遙控小車(4)的一端始終位于地面以上,控制遙控小車(4)在管道內移動,并通過攝像頭(41)查找管道內部的缺陷點(94);
Step3,遙控小車(4)移動至攝像頭(41)位于缺陷點(94)正下方時,將連接繩(51)拉緊至連接繩(51)兩端均處于繃直狀態且遙控小車(4)保持靜止,并在連接繩(51)位于排水井(1)開口的位置上設置第一定位標記(511);
Step4,至管道內部的缺陷點(94)均在連接繩(51)上設置有對應的第一定位標記(511)后,通過連接繩(51)從管道內取出遙控小車(4);
Step5,在管道修復氣囊(93)上綁扎定位繩(53),使連接繩(51)與遙控小車(4)連接端和定位繩(53)與管道修復氣囊(93)連接端對齊,隨后將連接繩(51)與定位繩(53)同時拉直并處于平行狀態,定位繩(53)位于與連接繩(51)對應的位置設置與第一定位標記(511)對應的第二定位標記(531);
Step6,將穿設在管道內部的牽引繩(52)的一端綁扎在管道修復氣囊(93)未連接定位繩(53)的一端,在管道修復氣囊(93)表面包覆修補材料(95);
Step7,通過牽引繩(52)將管道修復氣囊(93)送入管道內,拉動牽引繩(52),使管道修復氣囊(93)在管道內部滑移,通過牽引繩(52)和定位繩(53)調節管道修復氣囊(93)在管道內的位置,當第二定位標記(531)位于排水井(1)開口后,管道修復氣囊(93)位于管道缺陷點(94)處;
Step8,向管道修復氣囊(93)內部充氣,使管道修復氣囊(93)膨脹,將修補材料(95)壓設在管道內壁的缺陷點(94)上,至修補材料(95)固化后,排出管道修復氣囊(93)內部氣體,取出管道修復氣囊(93),完成對管道內壁缺陷點(94)的修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管道非開挖修復缺陷點的定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小車(4)通過連接繩(51)與電源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管道非開挖修復缺陷點的定位方法,其特征在于,Step2中將牽引繩(52)的一端綁扎在遙控小車(4)上,通過遙控小車(4)使牽引繩(52)穿設在管道內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管道非開挖修復缺陷點的定位方法,其特征在于,Step1中將牽引繩(52)的一端綁扎在疏通噴頭(31)上,通過疏通噴頭(31)帶動使牽引繩(52)穿設在管道內部。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地下管道非開挖修復缺陷點的定位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牽引繩(52)綁扎在遙控小車(4)未設置連接繩(51)的一端,當遙控小車(4)將攝像頭(41)移動至位于缺陷點(94)正下方時,將牽引繩(52)拉緊至牽引繩(52)兩端均處于繃直狀態且遙控小車(4)保持靜止,在牽引繩(52)位于排水井(1)開口的位置上設置第三定位標記(521),完成后將牽引繩(52)從遙控小車(4)上解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地下管道非開挖修復缺陷點的定位方法,其特征在于,Step7中當第二定位標記(531)位于排水井(1)開口后,若第三定位標記(521)是否與排水井(1)開口的距離±10cm之內,進行Step8;若第三定位標記(521)與排水井(1)開口的距離超過±10cm,則重新進行Step3-Ste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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