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控制連續可變變速器車輛的傳動比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255700.5 | 申請日: | 2017-1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1421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6 |
| 發明(設計)人: | 元贊喜;李亨熙;張優一;樸俊省;金昊永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H61/02 | 分類號: | F16H6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馬云超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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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控制 連續 可變 變速器 車輛 傳動比 方法 | ||
1.一種用于控制連續可變變速器車輛的傳動比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由控制器檢測換擋桿的位置;
當所述換擋桿被檢測為位于手動擋位時,基于期望的擋位傳動比與連續可變變速器中的當前傳動比之間的差異,由控制器檢查傳動比變化;
在檢查傳動比變化之后,當傳動比變化被檢查為不為零時,基于發動機每分鐘轉數的變化率,由控制器計算傳動比校正值;
在計算出傳動比校正值之后,響應于計算出的傳動比校正值,由控制器校正傳動比變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控制連續可變變速器車輛的傳動比的方法,其中,在計算傳動比校正值中,所述控制器計算與發動機每分鐘轉數的變化率成比例的傳動比校正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控制連續可變變速器車輛的傳動比的方法,其中,在校正所述傳動比變化中,當檢查出的傳動比變化大于零時,所述控制器僅在傳動比校正值小于零時進行校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控制連續可變變速器車輛的傳動比的方法,其中,在校正傳動比變化中,當檢查出的傳動比變化小于零時,所述控制器僅在傳動比校正值大于零時進行校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控制連續可變變速器車輛的傳動比的方法,其中,在檢查傳動比變化中,所述控制器僅在期望的擋位傳動比不為最低擋位的傳動比或最高擋位的傳動比時檢查傳動比變化。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控制連續可變變速器車輛的傳動比的方法,其中,當期望的擋位傳動比為最低擋位的傳動比或者最高擋位的傳動比時,所述控制器將傳動比變化設定為零,并且該控制器將當前傳動比確定為期望的擋位傳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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