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視購物的方法以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249388.9 | 申請日: | 2017-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740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1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弘;候麗娜 | 申請(專利權)人: | 尼爾森網聯媒介數據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21/2543 | 分類號: | H04N21/2543;H04N21/431;H04N21/443;H04N21/478;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賈磊;喬媛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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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視終端 播放界面 電視購物 目標商品 購物 圖標 操作指令 媒體平臺 購物車 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 數據處理技術 計算機設備 標識發送 接收用戶 用戶進入 關聯 觀看 購買 | ||
1.一種電視購物的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系統包括電視終端、控制所述電視終端的媒體平臺以及與所述電視終端相關聯的電商平臺,
其中,所述媒體平臺,用于在所述電視終端的播放界面中增加一購物圖標;
所述電視終端,用于接收用戶的操作指令,根據所述操作指令將所述播放界面中的目標商品加入至所述購物圖標;
所述媒體平臺,還用于將所述目標商品對應的商品編號、所述電視終端對應的標識發送至所述電商平臺;
所述電商平臺,用于根據所述商品編號將所述目標商品加入所述標識對應的電商賬號的購物車,以便用戶進入電商平臺下單支付完成購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是,所述購物圖標位于所述播放界面的左上角或左下角或右上角或右下角,所述購物圖標為購物車或購物框或購物籃。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系統還包括移動終端,用于安裝所述電商平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是,所述電視終端還用于輸出所述電視終端對應的標識;
所述電商平臺,用于通過所述移動終端接收所述標識,將所述標識與所述電商平臺對應的電商賬號進行綁定,所述電商賬號即為所述標識對應的電商賬號。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是,所述電視終端將所述標識通過二維碼輸出,所述電商平臺通過所述移動終端掃描所述二維碼,以將所述標識與所述電商平臺對應的電商賬號進行綁定。
6.一種電視購物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方法包括:
媒體平臺在電視終端的播放界面中增加一購物圖標;
所述電視終端接收用戶的操作指令,根據所述操作指令將所述播放界面中的目標商品加入至所述購物圖標;
所述媒體平臺將所述目標商品對應的商品編號、所述電視終端對應的標識發送至電商平臺;
所述電商平臺根據所述商品編號將所述目標商品加入所述標識對應的電商賬號的購物車,以便用戶進入電商平臺下單支付完成購買。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購物圖標位于所述播放界面的左上角或左下角或右上角或右下角,所述購物圖標為購物車或購物框或購物籃。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電視終端輸出所述電視終端對應的標識;
所述電商平臺接收所述標識,將所述標識與所述電商平臺對應的電商賬號進行綁定,所述電商賬號即為所述標識對應的電商賬號。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電視終端將所述標識通過二維碼輸出,所述電商平臺通過掃描所述二維碼接收所述標識,以將所述標識與所述電商平臺對應的電商賬號進行綁定。
10.一種計算機設備,包括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存儲器上并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權利要求6至9任一所述方法。
11.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有執行權利要求6至9任一所述方法的計算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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