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堿式磷酸銅吸附材料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230070.6 | 申請日: | 2017-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995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3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沙埃比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0/02 | 分類號: | B01J20/02;B01J20/28;B01J20/30;C01B25/37;C02F1/2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10205 湖南省長沙市長沙高***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磷酸 吸附 材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選礦廢水處理的環保領域,具體為一種堿式磷酸銅吸附材料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外技術的引進和國內市場環境日趨成熟,在過去的30年中,工業得以迅猛的發展。工業的高歌猛進促進了經濟的騰飛,但不容忽視的是,長期以來,我國產業結構重工業化導致資源、能源高消耗,對環境造成了高污染。大氣污染、工業廢水的危害已經嚴重影響著人們的身體健康。污染,已經成為最大的民生問題,調整產業結構、嚴格節能減排已經刻不容緩。
礦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每年消耗大量的水資源。據報道,全球每年經過浮選處理的礦石有20億噸,相應也產生了大量的浮選廢水,其中硫化礦浮選會產生大量的含黃藥的廢水,黃藥是硫化礦浮選中使用最為有效和廣泛的捕收劑。大部分黃藥會隨浮選的結束進入泡沫產品,廢水中的殘余黃藥如果不經處理直接排放,會對環境造成很大的危害。目前,國內外對于黃藥廢水的治理主要集中在污染控制方面,化學分解,吸附,生物分解等方法已經被應用于去除殘余黃藥。這些方法創意新穎、各有優劣,例如化學方法一般會存在二次污染的問題,而生物方法則需要花費較長的時間降解黃藥,效率較低。吸附法吸附效率相對較高,并且無污染,因此在廢水處理中日益得到推廣。但常見針對黃藥廢水的吸附劑總體和實際應用還有一定距離。
因此很有必要探索出一種新的切實可行的去除浮選廢水中殘余黃藥的材料。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明提供一種綠色的、成本低的選礦黃藥廢水處理材料及其制備方法。
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堿式磷酸銅吸附材料,CuO的含量為32~43wt%,PO2的含量為20~26wt%,堿式磷酸銅顆粒的平均粒徑為0.7~2.8μm。
作為優選,堿式磷酸銅顆粒的平均粒徑為1~2.5μm。
作為進一步優選,堿式磷酸銅顆粒的平均粒徑為1.5~2μm。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制備所述堿式磷酸銅吸附材料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驟:
(1)將硝酸銅與去離子水混合,并攪拌一段時間,得到初級溶液;
(2)將磷酸氫銨和去離子水混合,并也攪拌一段時間;
(3)向步驟(2)中溶液中加入氨水,繼續攪拌一段時間,得到次級溶液;
(4)將所述次級溶液加入到所述初級溶液中,然后置于水浴加熱裝置中,繼續攪拌一段時間,然后過濾得到初級固體產物;
(5)將所述初級固體產物用去離子水洗滌,然后進行干燥一段時間,得到堿式磷酸銅吸附材料。
作為優選,步驟(1)中硝酸銅與去離子水按照(1~2):(6~7)的比例混合,采用磁力攪拌10~15min。
作為優選,步驟(2)中磷酸氫銨和去離子水按照(1~2):(7.5~8)的比例混合,采用磁力攪拌5~8min。
作為優選,步驟(3)中加入氨水至pH為9~9.5,采用磁力攪拌5~6min。
作為優選,步驟(4)中將所述次級溶液迅速加入到所述初級溶液中,水浴加熱的溫度為50~60℃,繼續攪拌12~14h。
作為優選,步驟(5)中所述干燥溫度為90~100℃,干燥時間為2~3h。
作為優選,步驟(5)中去離子水洗滌3~5次。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本發明堿式磷酸銅雜質含量小,純度高,粒徑均勻度好,形貌好;本發明堿式磷酸銅對黃藥的飽和吸附量遠高于活性炭、樹脂等其他針對黃藥廢水的吸附劑,堿式磷酸銅作為一種高效的新型納米吸附材料,對于黃藥具有很好的吸附能力;本發明還提供堿式磷酸銅的制備方法,工藝簡單、設備不復雜,反應條件容易達到,反應也易控制;方法綠色環保,能耗小,易于實現工業化規模生產。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長沙埃比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經長沙埃比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230070.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電梯轎廂(金玉滿堂)
- 下一篇:叉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