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鉆井液回收再利用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228996.1 | 申請日: | 2017-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228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29 |
| 發明(設計)人: | 黃尚德;鄧冬紅;張川;顧金明;吳振明;顧勝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疆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B21/06 | 分類號: | E21B21/06 |
| 代理公司: | 烏魯木齊合縱專利商標事務所 65105 | 代理人: | 湯建武;蒙海云 |
| 地址: | 834009 新疆維吾爾*** | 國省代碼: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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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鉆井液 再利用 鉆井液回收 混漿 表層固井 復合絮凝劑 回收利用 使用壽命 鉆井作業 混合液 可回收 返回 按下 生產成本 超標 排放 重復 | ||
1.一種鉆井液回收再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下述步驟進行:第一步,在鉆完表層的鉆井液中加入固井前置液和水泥漿的混漿和復合絮凝劑溶液并混合均勻后,得到混合液,固井前置液和水泥漿的混漿、復合絮凝劑溶液和鉆井液的體積比為1至5:5至10:100;第二步,將混合液進行離心分離,得到處理后的鉆井液和劣質固相;第三步,將處理后的鉆井液再返回至鉆井液罐中,繼續進行二開鉆井作業;第四步,重復第一步至第三步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鉆井液回收再利用的方法, 特征在于復合絮凝劑溶液按原料質量百分比由1%至3%的氯化鈣、1%至3%的有機絮凝劑和余量的水組成;復合絮凝劑溶液按下述方法得到:在水中加入所需量的氯化鈣進行溶解,溶解后再加入所需量的有機絮凝劑并混合均勻,得到復合絮凝劑溶液。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鉆井液回收再利用的方法, 特征在于有機絮凝劑為聚丙烯酰胺、聚丙烯酸鉀、聚丙烯酸鈉、聚丙烯酸鈣、聚合氯化鋁中的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鉆井液回收再利用的方法, 特征在于離心機轉速為1500轉/分鐘至3500轉/分鐘。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鉆井液回收再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固井前置液和水泥漿的混漿為固井過程中產生的混合泥漿。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鉆井液回收再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固井前置液和水泥漿的混漿為固井過程中產生的混合泥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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