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噴液裝置及電子煙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226753.4 | 申請日: | 2017-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326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04 |
| 發明(設計)人: | 沈軼;佟振鳴;張慧;陳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新型煙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徐穎聰 |
| 地址: | 200082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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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噴液裝置 微孔 噴液口 流體 第一殼體 電子煙 加熱件 內腔 霧化單元 炭化 不接觸 抽吸 蓋設 噴出 噴液 加熱 連通 流出 通電 | ||
1.一種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殼體,具有第一內腔,所述第一殼體上設有連通所述第一內腔的噴液口,所述噴液口包括多個微孔,所述微孔的孔徑滿足流體流入所述微孔后不會從所述微孔主動流出;
加熱件,蓋設于所述噴液口,用于通電后加熱所述加熱件處的流體以使所述微孔內的流體噴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件包括:
第二殼體,所述第二殼體蓋設于所述噴液口,所述第二殼體的殼壁圍成第二內腔;
導熱隔板,所述導熱隔板將所述第二內腔分隔成不連通的第一子腔和第二子腔,所述第一子腔與所述第一內腔連通,所述噴液口與所述第一子腔連通;所述加熱件的加熱單元位于所述第二子腔且設于所述導熱隔板上,用于通電后加熱所述第一子腔中的流體;
優選的,所述導熱隔板靠近所述噴液口;
再優選的,所述導熱隔板的至少一部分平行于或垂直于所述噴液口所在的殼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單元包括:多排電阻;
優選的,每排電阻的數量相等;
再優選的,所述電阻的電阻值的初始范圍滿足:通電后在設定時間內加熱流體至300℃至400℃;
再優選的,所述設定時間為1秒至2秒;
再優選的,所述電阻的電阻值的初始范圍為2Ω至100kΩ。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子腔內還設有密封部,將所述加熱單元與所述第二子腔分隔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孔的孔徑為0.005mm至0.1mm。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設有供流體流入所述第一子腔的至少一個進液通道。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液裝置還包括用于固定所述加熱件的固定部,所述固定部包括至少一個出液通道,所述第一內腔能夠通過所述出液通道與所述第一子腔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一殼體的頂壁相抵,所述第二部分與所述第二殼體相抵以將所述第二殼體固定于所述第一殼體的底壁;所述出液通道設于所述第二部分上,所述第一部分分別與所述第一內腔和所述出液通道連通。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設有用于容納所述第二殼體一端的凹部,且限制所述第二殼體相對所述噴液口運動,所述凹部與所述出液通道錯開布置。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至少其中之一的外周面與所述第一殼體的側壁相抵,所述側壁位于所述頂壁和所述底壁之間,共同圍成所述第一內腔。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任一項所述的噴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殼體上設有連通所述第一內腔的進液口;
優選的,所述進液口設于所述第一殼體上的凸出部。
12.一種電子煙,其特征在于,使用權利要求1-11任一項所述的噴液裝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煙還包括具有出液口的儲液部,所述出液口與所述噴液裝置的進液口連接。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包括:
霧化單元,所述霧化單元面向所述噴液裝置的噴液口設置,用于霧化由所述噴液口噴出的流體。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單元包括加熱部;
優選的,所述加熱部為加熱片或加熱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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