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制砂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226567.0 | 申請日: | 2017-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3396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2 |
| 發明(設計)人: | 陳伯燦;陳邦榮;周利均;駱孝鉅;阮福均;金衛峰;高利鋒;姚馮;楊曦宏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益森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2C21/00 | 分類號: | B02C21/00;B02C23/16;B02C23/00 |
| 代理公司: | 紹興普華聯合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74 | 代理人: | 丁建清 |
| 地址: | 3112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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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系統 | ||
1.一種制砂系統,包括破碎單元(1)、堆料單元(2)、與該堆料單元相配合的送料單元(3)、烘干單元(4)及除塵出料單元(5);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單元(1)包括殼體(11)、設于該殼體內的第一破碎室(12)、第二破碎室(13)、回收室(14)、設于第一破碎室內的第一破碎裝置(15)、設于第二破碎室內的第二破碎裝置(16)及設于該回收室內的回收裝置(17);所述第一破碎室(12)的出口分別與所述回收室(14)的出口和所述第二破碎室(13)的進口相連通,所述回收室(14)的出口處設有過濾裝置(1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破碎室(12)包括箱體(121)和設于箱體下部的出料口(122);所述第一破碎裝置(15)包括設于出料口上方的兩破碎刀(151)和分別用于驅動兩破碎刀轉動的兩驅動件;所述箱體(121)的至少部分外壁與殼體(11)內壁之間存在空隙以形成所述的回收室(1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制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121)通過兩連接部(124)與所述殼體(11)相連;所述回收裝置(17)包括回收件、分別設于回收件兩端的活動件(172)及與該活動件相配合的兩升降驅動件(173),所述兩升降驅動件(173)分別設于兩連接部(124)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件(172)為直線電機的初級,所述升降驅動件(173)為直線電機的次級,該升降驅動件(173)為U形結構的軌道。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件包括轉軸(61)、設于轉軸上的螺旋狀凸部(62)、與該轉軸相配合的減速部件(63)及與該減速部件相連的旋轉驅動件(64)。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61)的一端可轉動的穿設于其中一活動件(172)內,另一端活動穿設于另一活動件(172)內,所述減速部件(63)和旋轉驅動件(64)設于其中一活動件(172)內。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部(62)外表面上包覆有橡膠層(621)。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61)上設有操作腔(611)、與所述活動件相配合的防脫件(612)、壓件(613)及設于該壓件和防脫件之間的傳動部件(7);當按壓所述壓件(613)時,所述傳動部件(7)可驅動所述防脫件(612)縮入至所述轉軸內。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制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部件(7)包括與所述壓件相連的壓桿(71)、杠桿件(72)及與所述防脫件相配合的撐件(73);所述杠桿件(72)一端上設有與所述壓桿相配合的限位部(721),另一端與所述撐件(73)相抵;所述撐件(73)為蝸殼狀,當所述撐件(73)的最大外徑處與所述防脫件(712)相配合時,所述防脫件伸出所述轉軸;當撐件(73)的最小外徑處與所述防脫件(612)相配合時,所述防脫件縮入至所述轉軸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制砂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桿件(72)兩端分別連接一彈性件(81),所述撐件(73)一側設有與所述杠桿件(72)相配合的抵觸部,另一側設有與所述操作腔(611)內壁相連的復位件(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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