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含有苯氧嘧草胺和氯酰草膦的結合物以及包含該結合物的除草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195745.8 | 申請日: | 2017-1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9147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03 |
| 發明(設計)人: | 邵鴻鳴;陳少亭;李乙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57/22 | 分類號: | A01N57/22;A01N43/54;A01P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精金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70 | 代理人: | 黃福偉 |
| 地址: | 317016 浙江省臺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含有 苯氧嘧草胺 氯酰草膦 結合 以及 包含 除草 組合 | ||
1.一種除草活性成分結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活性成分結合物由苯氧嘧草胺和氯酰草膦組成,其中苯氧嘧草胺與氯酰草膦的重量比為12:1或8:1。
2.一種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組合物含有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活性成分結合物,以及農業上可接受的助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活性成分結合物重量百分含量為1%-8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活性成分結合物重量百分含量為5%-50%。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組合物制備成懸浮劑、懸浮乳劑、可濕性粉劑、水分散粒劑、乳油、微乳劑、水乳劑。
6.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活性成分結合物或權利要求2-5任一項所述的除草組合物用于防除農業雜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除草活性成分結合物或除草組合物施用于雜草,所述雜草為苘麻和/或藜。
7.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活性成分結合物或權利要求2-5任一項所述的除草組合物用于控制農業雜草的應用,所述雜草為苘麻和/或藜。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195745.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