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構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159498.6 | 申請日: | 2012-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0205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09 |
| 發明(設計)人: | 佩里·W·奧格;安德魯·凱恩;賽爾吉奧·卡瓦列雷 | 申請(專利權)人: | 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B1/00 | 分類號: | A43B1/00;A43B5/02;A43B7/14;A43B13/02;A43B13/12;A43B23/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張瑞;楊明釗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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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鞋類 物品 鞋底 構件 | ||
本發明涉及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構件,其包括復合鞋底結構和加強構件。鞋底結構可以包括兩層編織復合材料。兩層具有實質上類似的編織圖案。鞋底結構包括具有中心凹進部的凸出部分。加強構件安裝到與凸出部分相關聯的通道中。
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12年11月21日、申請號為201610064469.0、發明名稱為“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構件”的申請的分案申請。
申請日為2012年11月21日、申請號為201610064469.0、發明名稱為“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構件”的申請是申請日為2012年11月21日、申請號為201280059629.2、發明名稱為“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構件”的申請的分案申請。
技術領域
本實施方式一般涉及鞋類物品,并且特別涉及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構件。
背景技術
鞋類物品大體包括兩個主要元件:鞋面和鞋底。鞋面可以由縫合或膠著地結合在一起以形成在鞋類內的空隙以用于舒適地和固定地接納足部的多種材料形成。鞋底固定到鞋面的下部部分并且通常定位在足部和地面之間。在包括運動鞋類款式的很多鞋類物品中,鞋底經常包括鞋內底、鞋底夾層和鞋外底。
發明內容
在一個方面,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包括基部部分和從基部部分向遠側地延伸的凸出部分(bulging portion)。凸出部分包括周邊部分和由周邊部分定界的中心部分。中心部分相對于周邊部分是凹進的。
凸出部分可布置在鞋底結構的鞋跟部分中。
凸出部分可延伸穿過鞋底結構的鞋中部部分和鞋底結構的鞋前部部分。
中心部分可具有淚珠狀形狀。
中心部分可包括前部部分和后部部分并且其中前部部分可以實質上寬于后部部分。
鞋底結構可包括復合材料。
凸出部分和基部部分可包括單一整體結構。
在另一個方面,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包括鞋前部部分、鞋中部部分和鞋跟部分。鞋底結構還包括延伸穿過鞋前部部分、鞋中部部分和鞋跟部分的基部部分。鞋底結構還包括從基部部分向遠側地延伸的第一凸出部分,其中第一凸出部分布置在鞋前部部分和鞋中部部分中。鞋底結構還包括從基部部分向遠側地延伸的第二凸出部分,其中第二凸出部分布置在鞋跟部分中。第一凸出部分包括第一周邊部分和第一中心部分。第二凸出部分包括第二周邊部分和第二中心部分。第一中心部分相對于第一周邊部分是凹進的,并且第二中心部分相對于第二周邊部分是凹進的。
鞋底結構的厚度可貫穿鞋前部部分、鞋中部部分和鞋跟部分是近似恒定的。
鞋底結構可包括復合材料。
鞋底結構可包括碳纖維復合材料。
鞋底結構可基本上由兩層組成。
鞋底結構可包括第一編織復合層和第二編織復合層,并且其中第一層復合材料的第一編織定向可實質上類似于第二層復合材料的第二編織定向。
第一凸出部分可具有近似三角形的周邊形狀。
第二凸出部分可具有近似圓拱形的周邊形狀。
在另一個方面,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構件包括鞋底結構,其具有第一側和第二側;基部部分和從基部部分的第一側向遠側地延伸的凸出部分。凸出部分包括周邊部分和由周邊部分定界的中心部分。中心部分相對于周邊部分是凹進的。鞋底構件還包括加強構件,其在與凸出部分相對應的區域中靠著基部部分的第二側布置。加強構件包括配置為接納凸出部分的中心部分的開口部分。
加強構件可包括基礎層和肋部部分。
肋部部分可以以棋盤格狀的圖案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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