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以及樹脂成型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138480.8 | 申請日: | 2017-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2390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6 |
| 發明(設計)人: | 宮本剛;守屋博之;大越雅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富士施樂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L23/12 | 分類號: | C08L23/12;C08L77/02;C08L51/06;C08L23/06;C08L23/08;C08L77/10;C08L77/06;C08K7/06;C08J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王靜;高釗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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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樹脂 成型 體用 組合 以及 | ||
1.一種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包括:
第一樹脂組合物,其含有第一聚烯烴、聚酰胺、平均纖維長度為0.1mm至1mm的第一碳纖維和作為增容劑的羧酸酐改性的聚烯烴;以及
第二樹脂組合物,其含有第二聚烯烴和平均纖維長度為6mm至20mm的第二碳纖維,
其中以所述第一聚烯烴和所述第二聚烯烴的總含量為100質量份,在所述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的總量中,所述聚酰胺的含量為1質量份至50質量份,所述第一碳纖維和所述第二碳纖維的總含量為1質量份至50質量份,并且所述增容劑的含量為1質量份至10質量份,
其中CF1/CF2的質量比為至少10/90到至多99/10,其中CF1表示所述第一碳纖維相對于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總量的含量,CF2表示所述第二碳纖維相對于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總量的含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聚烯烴和所述第二聚烯烴各自為選自由聚丙烯、聚乙烯和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樹脂所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聚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聚烯烴和所述第二聚烯烴各自為聚丙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增容劑為選自由改性的聚烯烴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所述改性的聚烯烴包括改性的聚丙烯、改性的乙烯和改性的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所述改性的聚烯烴各自具有含羧酸酐殘基的改性部分。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羧酸酐殘基為馬來酸酐殘基。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增容劑為馬來酸酐改性的聚丙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聚酰胺的一部分在所述第一樹脂組合物中形成圍繞各所述第一碳纖維周圍的覆蓋層。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增容劑在所述第一樹脂組合物中的所述覆蓋層和所述第一聚烯烴之間形成中間層。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成型體用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樹脂組合物和所述第二樹脂組合物各自為非交聯樹脂組合物。
10.一種樹脂成型體,包括:
聚烯烴;
含量為每100份聚烯烴1質量份至50質量份的聚酰胺;
含量為每100份聚烯烴1質量份至50質量份的碳纖維;所述碳纖維的平均纖維長度為0.2mm至1mm,并且其包括比例為占全部碳纖維的1數量%至20數量%的纖維長度在1mm至20mm范圍內的碳纖維;和
作為增容劑的含量為每100份聚烯烴1質量份至10質量份的羧酸酐改性的聚烯烴。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樹脂成型體,其中所述聚烯烴為選自由聚丙烯、聚乙烯和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所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樹脂成型體,其中所述聚烯烴為聚丙烯。
13.根據權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樹脂成型體,其中所述增容劑為選自由改性的聚烯烴所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所述改性的聚烯烴包括改性的聚丙烯、改性的聚乙烯和改性的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所述改性的聚烯烴各自具有含羧酸酐殘基的改性部分。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樹脂成型體,其中所述羧酸酐殘基為馬來酸酐殘基。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樹脂成型體,其中所述增容劑為馬來酸酐改性的聚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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