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121621.5 | 申請日: | 2017-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000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3 |
| 發明(設計)人: | 杜平;楊兵;任杰;韓雷;李發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9C1/08 | 分類號: | B09C1/08;C09K17/06;C09K17/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東方至睿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11485 | 代理人: | 霍金虎 |
| 地址: | 100012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作物 鈍化劑 原位 重金屬 污染 農田 安全 利用 方法 | ||
1.一種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一、將鈍化劑加入到重金屬污染農田土壤中;
步驟二、土壤耕作混合均勻,保持一定的田間持水量,平衡一段時間;
步驟三、低累積作物正常種植和收獲;
步驟四、監測土壤重金屬有效態含量和作物可食部分重金屬含量;
步驟五、土壤重金屬有效態含量和作物可食部分重金屬含量超過設定標準,重復步驟一和步驟二,直至作物可食部分重金屬含量達到標準;
其中,步驟一中所述鈍化劑為兩種或兩種以上;鈍化劑的用量是土壤重量的0.05%~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鈍化劑的用量是土壤重量的0.3%~0.9%。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鈍化劑的用量是土壤重量的0.5%~0.6%。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鈍化劑為兩種,兩種鈍化劑的質量比是1~3:3~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兩種鈍化劑的質量比是1:1。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鈍化劑為草炭土和石灰。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二中,所述一定的田間持水量為60%~80%;平衡時間為7~10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低累積作物是吸收或運輸到可食用部位的重金屬含量明顯低于食品衛生標準或飼料衛生標準的作物,所述的作物為水稻。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鈍化劑是絡合作用類、固定作用類、沉淀作用類或/和聯合作用類。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基于作物-鈍化劑的原位重金屬污染農田安全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絡合作用類為KH2PO4,固定作用類為Na2SiO3,沉淀作用類為MgO,聯合作用類為有機廢物。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未經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121621.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干旱地區鉛鎘污染土壤修復系統
- 下一篇:墻壁開關(E7A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