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步行判定方法以及記錄有步行判定程序的記錄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115501.4 | 申請日: | 2017-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517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12 |
| 發明(設計)人: | 西田一貴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斯庫林集團 |
| 主分類號: | G01C21/16 | 分類號: | G01C21/16;G01C21/20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向勇 |
| 地址: | 日本京都***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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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步行 判定 加速度數據 分析步驟 便攜式終端裝置 判定程序 頻率分析 輸出 記錄 | ||
1.一種步行判定方法,用于判定便攜式終端裝置的利用者是否正在步行中,其中,包括:
加速度數據獲取步驟,獲取規定時間內的表示上述便攜式終端裝置的加速度的加速度數據,
分析步驟,通過針對上述加速度數據進行頻率分析,來獲取與時間和頻率的各組合對應的輸出強度作為分析結果,以及
判定步驟,考慮在上述分析步驟中獲取的分析結果,判定上述利用者是否正在步行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步行判定方法,其中,
在上述判定步驟中,在判定上述利用者是否正在步行中時,考慮在規定范圍的頻帶中輸出強度是預先決定的第一閾值以上的期間相對于上述規定時間的比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步行判定方法,其中,
在上述判定步驟中,若在上述規定范圍的頻帶中的輸出強度是上述第一閾值以上的期間相對于上述規定時間的比例小于預先決定的第二閾值,則判定上述利用者不在步行中。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步行判定方法,其中,
在上述分析步驟中,僅對上述規定范圍的頻帶所包括的頻率,獲取與該頻率和時間的組合對應的輸出強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步行判定方法,其中,還包括:
方位數據獲取步驟,獲取表示與上述便攜式終端裝置的朝向相應的方位角的方位數據,以及
變化量計算步驟,基于上述方位數據計算方位角的每單位時間的變化量;
在上述判定步驟中,在判定上述利用者是否正在步行中時,還考慮上述變化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步行判定方法,其中,
在上述判定步驟中,若上述變化量比預先決定的第三閾值大,則判定上述利用者不在步行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步行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位置數據獲取步驟,獲取表示上述便攜式終端裝置的位置的位置數據,以及
移動距離計算步驟,基于上述位置數據來計算每單位時間的位置之差即移動距離;
在上述判定步驟中,在判定上述利用者是否正在步行中時,還考慮上述移動距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步行判定方法,其中,
在上述判定步驟中,若上述移動距離小于預先決定的第四閾值,則判定上述利用者不在步行中。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步行判定方法,其中,
在上述分析步驟中,針對上述加速度數據使用小波變換進行頻率分析。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步行判定方法,其中,
在上述分析步驟中,針對上述加速度數據使用短時傅立葉變換進行頻率分析。
11.一種計算機可讀取的記錄介質,其上記錄有判定便攜式終端裝置的利用者是否正在步行中的步行判定程序,其中,
上述步行判定程序在被計算機執行時,實現如下步驟:
加速度數據獲取步驟,獲取規定時間內的表示上述便攜式終端裝置的加速度的加速度數據,
分析步驟,通過針對上述加速度數據進行頻率分析,獲取與時間和頻率的各組合對應的輸出強度作為分析結果,以及
判定步驟,考慮在上述分析步驟中獲取的分析結果,判定上述利用者是否正在步行中。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計算機可讀取的記錄介質,其中,
在上述判定步驟中,在判定上述利用者是否正在步行中時,考慮在規定范圍的頻帶中的輸出強度是預先決定的第一閾值以上的期間相對于上述規定時間的比例。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計算機可讀取的記錄介質,其中,
在上述判定步驟中,若在上述規定范圍的頻帶中的輸出強度是上述第一閾值以上的期間相對于上述規定時間的比例小于預先決定的第二閾值,則判定上述利用者不在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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