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API內容的計費方法及能力開放功能實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105130.1 | 申請日: | 2017-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8778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陳珊;柴曉前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14 | 分類號: | H04L12/14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api 內容 計費 方法 能力 開放 功能 實體 | ||
一種基于API內容的計費方法及能力開放功能實體。該方法包括:能力開放功能實體接收調用API的請求,所述調用API的請求包括API標識;根據所述API標識與內容計費參數的對應關系,確定與所述API標識對應的內容計費參數;根據所述內容計費參數記錄計費數據;以及發送所述計費數據到計費系統。還公開了相應的能力開放功能實體。采用本申請的方案,能力開放功能實體在接收到調用API的請求時,可以根據API標識獲取對應的內容計費參數,并根據該內容計費參數記錄計費數據,實現了基于API內容的計費。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API內容的計費方法及能力開放功能實體。
背景技術
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API)是一些預先定義的函數,目的是提供應用程序與開發人員基于某軟件或硬件得以訪問一組例程的能力,而又無需訪問源碼,或理解內部工作機制的細節。運營商通過調用API的方式開放底層網絡能力給第三方應用服務器或者運營商其他網元使用,運營商需對調用API進行計費。然而,目前主要是不計費方式或基于API調用次數的計費,不能實現基于API內容的計費。
發明內容
本申請提供一種基于API內容的計費方法及能力開放功能實體,以實現基于API內容的計費。
本申請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基于API內容的計費方法,包括:能力開放功能實體接收調用應用編程接口API的請求,所述調用API的請求包括API標識;所述能力開放功能實體根據所述API標識與內容計費參數的對應關系,確定與所述API標識對應的內容計費參數;所述能力開放功能實體根據所述內容計費參數記錄計費數據;以及所述能力開放功能實體發送所述計費數據到計費系統。在該方面中,能力開放功能實體在接收到調用API的請求時,可以根據API標識獲取對應的內容計費參數,并根據該內容計費參數記錄計費數據,實現了基于API內容的計費。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API標識對應一個內容計費參數,或所述API標識對應多個內容計費參數。在該實現方式中,API標識與內容計費參數的對應關系可以是一對一或一對多。
在另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API標識與內容計費參數的對應關系配置在所述能力開放功能實體上,或從策略控制功能實體獲取。在該實現方式中,對應關系配置在能力開放功能實體上,能力開放功能實體可以方便地獲取自身保存的對應關系;對應關系從策略控制功能實體獲取,策略控制功能實體統一配置各種策略,包括該對應關系,且可以節省能力開放功能實體的存儲空間。
在又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調用API的請求還包括調用者標識,所述計費數據包括所述調用者標識,其中,所述調用者標識用于標識發送所述調用API的請求的請求方的身份。在該實現方式中,根據調用者標識,能力開放功能實體可以了解調用API的請求的請求方的身份,以及計費系統在計費時,可以對該調用者作為計費方進行計費。
在又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調用API的請求還包括關聯參數;其中,所述關聯參數用于關聯所述調用API的請求和響應進行關聯計費。在該實現方式中,計費需要考慮調用API的請求和API調用響應以及可以回退的操作進行關聯計費,以不重復計費,從而實現準確地計費。
在又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內容計費參數包括以下參數中的至少一種:位置信息、服務質量QoS信息、群組信息、傳輸策略、計費方信息。在該實現方式中,能力開放功能實體可以根據API標識對應的內容計費參數,調用對應的底層網絡能力。
在又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計費數據還包括計費消息體共用的參數和配置計費所需的參數;其中,所述計費體共用的參數包括以下參數中的至少一種:記錄類型、服務標識、API標識、計費方信息、節點標識、記錄序號;所述配置計費所需的參數包括以下參數中的至少一種:API子類型、關聯標識、記錄開始時間、持續時長、用戶會話連接的標識、計費特性、外部群組標識、記錄關閉原因、API調用次數和調用失敗原因。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未經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105130.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內容再現系統、內容提供方法、內容再現裝置、內容提供裝置、內容再現程序和內容提供程序
- 內容記錄系統、內容記錄方法、內容記錄設備和內容接收設備
- 內容服務系統、內容服務器、內容終端及內容服務方法
- 內容分發系統、內容分發裝置、內容再生終端及內容分發方法
- 內容發布、內容獲取的方法、內容發布裝置及內容傳播系統
- 內容提供裝置、內容提供方法、內容再現裝置、內容再現方法
- 內容傳輸設備、內容傳輸方法、內容再現設備、內容再現方法、程序及內容分發系統
- 內容發送設備、內容發送方法、內容再現設備、內容再現方法、程序及內容分發系統
- 內容再現裝置、內容再現方法、內容再現程序及內容提供系統
- 內容記錄裝置、內容編輯裝置、內容再生裝置、內容記錄方法、內容編輯方法、以及內容再生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