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臂構造以及搬運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083045.X | 申請日: | 2017-1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5818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1 |
| 發明(設計)人: | 杉戶龍士;坂本慎;森田壽郎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芝 |
| 主分類號: | B25J18/00 | 分類號: | B25J18/00;B25J19/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夏斌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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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構造 以及 搬運 裝置 | ||
1.一種臂構造,具備:
基臺;
第1連桿,能夠沿著鉛垂方向旋轉,上述第1連桿的一端側經由第1旋轉軸樞軸連接于上述基臺;
第2連桿,能夠沿著鉛垂方向旋轉,上述第2連桿的一端側經由第2旋轉軸樞軸連接于上述第1連桿的另一端側,上述第2連桿的長度與上述第1連桿的長度相同;
連結部件,將上述第1旋轉軸與上述第2旋轉軸進行連結,以便對應于上述第1連桿以上述第1旋轉軸為中心的旋轉,上述第2連桿以上述第2旋轉軸為中心旋轉,上述第2連桿的旋轉角度為上述第1連桿的旋轉角度的2倍,上述第2連桿的旋轉方向與上述第1連桿的旋轉方向相反;以及
重力補償機構,與上述基臺以及上述第1連桿連結,上述重力補償機構對由于重力而圍繞上述第1旋轉軸產生的扭矩進行補償,
在以上述第1旋轉軸為中心使上述第1連桿進行了旋轉的情況下,與上述第1連桿的旋轉相對應,上述第2連桿的另一端側沿水平方向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臂構造,其中,
上述重力補償機構包括:
引導件,經由位于上述第1旋轉軸的下方的第3旋轉軸樞軸連接于上述基臺;
桿,由上述引導件支承,上述桿能夠相對于上述引導件滑動,上述桿的一端側經由位于比上述引導件靠上方的第4旋轉軸樞軸連接于上述第1連桿的上述一端側,上述第1旋轉軸位于上述第2旋轉軸與上述第4旋轉軸之間,上述桿與上述第1連桿的旋轉相對應地沿上述桿的軸向移動;
彈簧支架部,設置于上述桿的另一端側;以及
彈簧,設置于上述引導件與上述彈簧支架部之間,與上述桿的上述軸向的移動相對應而上述彈簧的長度發生變化,由此產生與上述扭矩相平衡的彈性力。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臂構造,其中,
上述第1連桿的重量m1、上述第2連桿的重量m2、上述第1連桿以及上述第2連桿各自的長度L、上述第1旋轉軸與上述第1連桿的重心之間的距離D1、上述第2旋轉軸與上述第2連桿的重心之間的距離D2、重力加速度g、上述彈簧的彈簧常數k、第1旋轉軸與第3旋轉軸之間的距離h、第1旋轉軸與第4旋轉軸之間的距離p滿足如下關系: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臂構造,其中,
上述重力補償機構包括:
引導件,經由位于上述第1旋轉軸的上方的第3旋轉軸樞軸連接于上述基臺;
桿,由上述引導件支承,上述桿能夠相對于上述引導件滑動,上述桿的一端側經由位于比上述引導件靠下方的第4旋轉軸樞軸連接于上述第1連桿,上述第4旋轉軸位于上述第1旋轉軸與上述第2旋轉軸之間,上述桿與上述第1連桿的旋轉相對應地沿上述桿的軸向移動;
彈簧支架部,設置于上述桿的另一端側;以及
彈簧,設置于上述引導件與上述彈簧支架部之間,與上述桿的上述軸向的移動相對應而上述彈簧的長度發生變化,由此產生與上述扭矩相平衡的彈性力。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臂構造,其中,
上述第1連桿的重量m1、上述第2連桿的重量m2、上述第1連桿以及上述第2連桿各自的長度L、上述第1旋轉軸與上述第1連桿的重心之間的距離D1、上述第2旋轉軸與上述第2連桿的重心之間的距離D2、重力加速度g、上述彈簧的彈簧常數k、第1旋轉軸與第3旋轉軸之間的距離h、第1旋轉軸與第4旋轉軸之間的距離p滿足如下關系: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臂構造,其中,
在上述第1連桿以上述第1旋轉軸為中心進行了旋轉時,上述第2連桿的另一端側沿水平方向移動。
7.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臂構造,其中,
在上述第2連桿的另一端側還具備經由第5旋轉軸樞軸連接的手,
在上述第1連桿以上述第1旋轉軸為中心進行了旋轉時,上述手沿水平方向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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