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力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070095.4 | 申請日: | 2017-11-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078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22 |
| 發明(設計)人: | D·格羅尼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博泰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5/02 | 分類號: | G05B15/02;G05B19/4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崇智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67 | 代理人: | 周蕾 |
| 地址: | 澳大利亞南*** | 國省代碼: | 澳大利亞;AU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計算機實施系統 能源供應商 提議 電力系統 能源供應 能源使用 需求管理 監控 能源 | ||
一種能源供應網中的需求管理的計算機實施系統和方法,包括設備的監控和控制。也提議從能源消費者匯總能源使用改變的提議以滿足能源供應商的價值提供。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能源需求管理和能源需求控制領域。
背景技術
在解除控制的電力市場中,能源零售商承擔向消費者提供電力的任務。能源零售商然后從使用各種電廠生產電力的能源生產者獲得該電力,每個發電廠都有其自己的運行成本和投產的交付周期。
能源零售商為這種電力支付能源生產者的價格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包括供應合同和政府監管,但總體上是受供需驅動。也就是說,在需求旺盛的時候,電力零售商支付的價格上漲。需求隨著一天的時間和一年的時間不斷變化。價格變動可以是很多數量級的,例如,額外的千瓦時(千瓦小時)的邊際價格從一美分到一萬美元以上變化。
由于商業現實和政治限制以及技術限制,能源零售商不可能簡單地直接向消費者轉嫁邊際成本。消費者的千瓦時成本通常固定在明顯高于能源零售商應付的最低邊際成本的價格上,但遠遠低于能源零售商應付的最大可能邊際成本,一般從每千瓦時幾十美分到幾百美分。消費者電費可以包括隨一天的時間和一年的時間的粗略變化,預期為高峰需求時期的價格較高,但在某一時間內能源零售商支付的邊際成本與消費者使用該邊際千瓦時支付的金額之間沒有直接關系。
因此,如果由零售商供應的所有消費者的總電力消耗在短時間內增加或減少選定的量并且持續限定的時間,則能源零售商可能處于盈利狀況。能源零售商將愿意為這一改變補償消費者。但是,他們無法與消費者溝通以提出要約或知道誰已經接受了。
消費者可能愿意減少或增加他們的消費,但他們沒有這么做的動力,也沒有辦法知道何時進行這樣的改變。
通過為消費者提供激勵措施以允許由能源零售商直接控制諸如空調機組的重要電力負載,允許零售商在高峰需求時間關掉裝置,以努力實現所需的需求改變。然而,消費者強烈反對放棄對電氣設施的控制。
一個建議的解決方案是能源零售商使用價格信號,其中消費者價格更密切地追蹤能源零售商支付的價格,價格變化每隔一到六十分鐘發生。但是,很少有消費者準備著手監測電價并持續改變消費。可能的結果是消費模式的永久改變不大,但是相當多的消費者對由于在高需求和因此的高電價時間使用自由使用設備所造成的電費增加感到不滿。
發明內容
在本發明的一種形式中,提出了一種用于需求管理的計算機實現系統。
附圖說明
圖1是包括本發明的系統的家庭的示意圖。
圖2是包括本發明的系統的家庭的示意圖,其中不提供專用集線器硬件。
圖3示出了包括本發明的集線器的家庭。
圖4示出了智能電源管理器的家庭信息收集屏幕。
圖5示出了智能電源管理器的主屏幕。
圖6示出了智能電源管理器的費率顯示屏幕。
圖7示出了顯示與典型家庭的比較的智能電源管理器的屏幕。
圖8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能源需求管理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參考附圖,特別是參考圖1,有一個能源零售商120。能源零售商負責從電力生產者采購電力用于供應到消費者房屋102。電力通過配電網121提供給消費者。
消費者需要電力來為一個或多個設備103供電。這些設備中的至少一些的使用或使用程度可以被消費者視為自由使用的。這些設備可以包括諸如暖通空調設備104和游泳池泵108之類的設備。這些設備可以被稱為自由使用的設備。這樣的設備具有允許設備的整體功能甚至隨時間或使用強度的變化而實現的使用模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安博泰克有限公司,未經安博泰克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070095.4/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