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戶信息獲取方法、服務器及計算機可讀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066954.2 | 申請日: | 2017-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760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25 |
| 發明(設計)人: | 林海權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29/08;H04L29/1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1804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互聯網應用 第二服務器 第一服務器 用戶信息 計算機可讀介質 用戶信息獲取 服務器 網頁 發送用戶信息 獲取請求 應用賬號 未授權 回調 終端 瀏覽 授權 檢測 | ||
本發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用戶信息獲取方法、服務器及計算機可讀介質,其中方法包括:第一服務器檢測終端通過互聯網應用瀏覽第一網頁的操作;所述第一服務器在確定所述第一網頁對應的域名為所述互聯網應用未授權的域名的情況下,向第二服務器發送用戶信息獲取請求;所述第一服務器接收來自所述第二服務器的用戶信息,所述用戶信息為所述第二服務器通過所述互聯網應用獲取的用戶信息。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方案可解決應用賬號在互聯網應用平臺上只能設置一個授權回調域名的問題,實現簡單。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網絡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戶信息獲取方法、服務器及計算機可讀介質。
背景技術
互聯網應用作為一個為智能終端如手機等提供語音、視頻、圖片、文字等信息交互的應用程序,憑借其可跨通信運營商、跨操作系統平臺發送語音、視頻、圖片和文字等優點,受到了廣大用戶的青睞。隨著互聯網應用功能的日臻完善,開發者或商家在互聯網應用平臺上申請應用賬號,通過該應用賬號,開發者或商家可在互聯網應用平臺上,基于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等方式,實現向廣大用戶全方位地進行信息推送、或與廣大用戶進行溝通或互動。
進一步地,開發者或商家在通過應用賬號進行信息推送時,為了向廣大用戶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以顯著提高用戶體驗度,通常會獲取用戶信息。根據用戶信息分析不同用戶的興趣偏好,并基于用戶的興趣偏好有針對性地進行信息推送。當前獲取用戶信息的方案是將應用賬號關聯的一個網頁的域名在互聯網應用平臺上設置為授權回調域名,通過網頁授權的方式獲取用戶信息。在這種方案中,應用賬號關聯的多個網頁中只有域名為授權回調域名的網頁可以獲取用戶信息,其他的網頁不能獲取用戶信息。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用戶信息獲取方法,可解決應用賬號關聯的網頁中域名為非授權回調域名的網頁不能獲取用戶信息的問題。
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用戶信息獲取方法,該方法包括:
第一服務器檢測終端通過互聯網應用瀏覽第一網頁的操作;所述第一網頁為與目標公共標識相關聯的網頁,且所述第一網頁為所述互聯網應用未授權的域名對應的網頁,所述第一服務器是為所述第一網頁提供服務的服務器;
所述第一服務器在確定所述第一網頁對應的域名為所述互聯網應用未授權的域名的情況下,向第二服務器發送用戶信息獲取請求;所述第二服務器與所述第一服務器相關聯,且為第二網頁提供服務;所述第二網頁為所述互聯網應用授權的域名對應的網頁,且與所述目標公共標識相關聯;
所述第一服務器接收來自所述第二服務器的用戶信息,所述用戶信息為所述第二服務器通過所述互聯網應用獲取的用戶信息。
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另一種用戶信息獲取方法,該方法包括:
第二服務器接收來自第一服務器的用戶信息獲取請求,所述用戶信息獲取請求用于獲取互聯網應用對應的用戶信息;
所述第二服務器獲取所述互聯網應用對應的用戶信息;
所述第二服務器向所述第一服務器發送所述互聯網應用對應的用戶信息。
第三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服務器,該服務器包括用于執行上述第一方面和/或第二方面的方法的單元。
第四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另一種服務器,包括處理器、收發器和存儲器,所述處理器、收發器和存儲器相互連接,其中,所述存儲器用于存儲支持服務器執行上述方法的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包括程序指令,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用于調用所述程序指令,執行上述第一方面和/或第二方面的方法。
第五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存儲介質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包括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當被處理器執行時使所述處理器執行上述第一方面和/或第二方面的方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066954.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