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含有FAU結構分子篩的烴油脫硫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和烴油脫硫的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046525.9 | 申請日: | 2017-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1882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2 |
| 發明(設計)人: | 王磊;宋燁;田輝平;林偉;劉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9/08 | 分類號: | B01J29/08;C10G4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周建秋;鄭永勝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含有 fau 結構 分子篩 脫硫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工藝 | ||
1.一種含有FAU結構分子篩的烴油脫硫催化劑,以所述烴油脫硫催化劑的重量為基準、或者以儲硫金屬氧化物、無機氧化物粘結劑、氮化硼、FAU結構分子篩和金屬促進劑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烴油脫硫催化劑含有以氧化物計10-80重量%的儲硫金屬氧化物、以氧化物計3-35重量%的無機氧化物粘結劑、5-40重量%的氮化硼、以干基計1-20重量%的FAU結構分子篩和以金屬元素計5-30重量%的金屬促進劑;
其中,所述儲硫金屬氧化物為氧化鋅;
所述金屬促進劑的金屬元素為選自鈷、銅、鎳、鐵和錳中的至少一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烴油脫硫催化劑,其中,以所述烴油脫硫催化劑的重量為基準、或者以儲硫金屬氧化物、無機氧化物粘結劑、氮化硼、FAU結構分子篩和金屬促進劑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烴油脫硫催化劑含有以氧化物計40-60重量%的儲硫金屬氧化物、以氧化物計8-15重量%的無機氧化物粘結劑、12-25重量%的氮化硼、以干基計2-10重量%的FAU結構分子篩和以金屬元素計12-20重量%的金屬促進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烴油脫硫催化劑,其中,所述烴油脫硫催化劑采用XRD表征時,在衍射角2θ為27.2°±0.5°、41.5°±0.5°和50.3°±0.5°有峰出現。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烴油脫硫催化劑,其中,所述氮化硼包括選自六方氮化硼、立方氮化硼、菱方氮化硼和纖鋅礦氮化硼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無機氧化物粘結劑為選自氧化鋁、二氧化鈦和二氧化錫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FAU結構分子篩為選自X型分子篩、Y型分子篩、USY、REUSY、REHY、REY、PUSY、PREHY和PREY 中的至少一種。
5.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烴油脫硫催化劑的制備方法,該制備方法包括:
a、將儲硫金屬氧化物和/或儲硫金屬氧化物前驅體、無機氧化物粘結劑的前驅體、氮化硼、FAU結構分子篩、水和酸性液體混合,得到載體漿液;其中,所述載體漿液的pH值為1-5;
b、將所得載體漿液依次進行噴霧干燥成型、第一干燥和第一焙燒,得到催化劑載體;
c、將金屬促進劑的前驅體引入所述催化劑載體后依次進行第二干燥和第二焙燒;
任選d、將步驟c所得產物在含氫氣氣氛下進行還原處理;
得到烴油脫硫催化劑。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中,所述無機氧化物粘結劑的前驅體包括選自氧化鋁粘結劑前驅體、二氧化鈦粘結劑前驅體和二氧化錫粘結劑前驅體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氧化鋁粘結劑前驅體為選自SB粉、水合氧化鋁、鋁溶膠、一水軟鋁石、假一水軟鋁石、三水合氧化鋁和無定形氫氧化鋁中的至少一種,所述二氧化鈦粘結劑前驅體為選自四氯化鈦、鈦酸乙酯、鈦酸異丙酯、醋酸鈦、水合氧化鈦和銳鈦礦型二氧化鈦中的至少一種,所述二氧化錫粘結劑前驅體為選自四氯化錫、四異丙醇錫、醋酸錫、水合氧化錫和二氧化錫中的至少一種。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中,所述金屬促進劑的前驅體為選自金屬促進劑中金屬的醋酸鹽、碳酸鹽、硝酸鹽、硫酸鹽、硫氰酸鹽和氧化物中的至少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中,所述酸性液體為酸或酸的水溶液,所述酸為可溶于水的無機酸和/或有機酸。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干燥的條件包括:溫度為25-400℃,時間為0.5-8h;
所述第一焙燒的條件包括:溫度為400-700℃,時間為0.5-100h;
所述第二干燥的條件包括:溫度為50-300℃,時間為0.5-8h;
所述第二焙燒的條件包括:溫度為300-800℃,時間為0.5-6h;
所述還原處理的條件包括:溫度為300-600℃,時間為0.5-6h,所述含氫氣氣氛中氫氣含量為10-70體積%。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未經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046525.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