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城市用地再開發強度的計算模型及其計算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043175.0 | 申請日: | 2017-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350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7 |
| 發明(設計)人: | 朱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06 | 分類號: | G06Q10/06;G06Q50/16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世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320 | 代理人: | 陳穎潔 |
| 地址: | 200092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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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城市用地 計算模型 開發 規劃編制 交通特征 交通系統 角度分析 強度數據 土地開發 約束指標 承載力 微觀 交通 | ||
1.一種城市用地再開發強度的計算模型,其特征在于,包含:
土地再開發環境下用地及交通特征錄入模塊,針對不同性質用地,分別做各類用地的需求分析,找出各類用地的交通特征,涉及四步驟模型的產生與分布端;
交通承載力計算模塊,用于計算基于路網、公交、停車等各系統的交通系統可承受交通出行總量;
土地開發強度計算模塊,用于針對微、中觀交通承載力,反應到具體的評價指標,分析計算土地再開發強度上限值。
2.一種城市用地再開發強度的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驟:
步驟S1、土地再開發環境下用地及交通特征錄入模塊根據城市用地再開發環境下的用地及交通系統數據輸入,包括:片區用地平衡表、出行產率、規劃路網密度、分等級道路車道數、規劃軌道站點、過境交通比例等,形成用地與交通系統關系;
步驟S2、交通承載力計算模塊根據路網、公交、停車等情況得到交通系統可承擔居民出行量;
步驟S3、土地開發強度計算模塊根據出行量與用地開發強度關系得到在對于交通承載力下地塊開發容積率上限。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城市用地再開發強度的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S1數據錄入包含兩個層面數據需求:
總量控制層面:用地平衡表、出行產生率、規劃路網密度、分等級道路車道數、規劃軌道站點、過境交通比例等;
地塊控制層面:規劃路網、地塊出入口布置、地塊停車位數、過境交通量等。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城市用地再開發強度的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S2數據錄入包含兩個層面的計算方法:
總量控制層面:
基于:TLOS=(TN+TG)/TC
需求:TN=GA_In_Pcu*L內
TG=GA_Out_Pcu*L外
供給:
地塊控制層面:Visum軟件建模、Nested Logit模型計算、OD反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城市用地再開發強度的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S2數據錄入包含路網承載力模型計算方法:
建立的路網模型如下:
Upper model
max T
Subject to
tij≥0
Lower model
Subject to
tij≥0,i∈I,j∈J
其中ta(x)=ta(va)是va的連續遞增函數,ta為路段a的阻抗(用時間表示),采用被廣泛應用的美國道路局的BPR函數,形式為
C——路段設計通行能力
t0——路段a的平均車輛自由走行時間(min)
αβ待定的參數,BPR建議取α=0.15,β=4,也有學者根據實測數據回歸分析求得。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城市用地再開發強度的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S3數據錄入包含兩個層面的計算方法:
總量控制層面:用地平均容積率上限。
地塊控制層面:各地塊容積率上限,FARij。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城市用地再開發強度的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S3土地再開發強度計算方法:
某地塊再開發產生、吸引的交通量與交通承載力之間存在平衡關系,具體對某研究區域,有以下關系:
研究地塊再開發所產生/吸引的交通量+非研究地塊出行產生/吸引的交通量<=交通承載力
對分析范圍(中觀,即局部路網)或分析對象(微觀,即重要交叉口)“研究地塊所產生/吸引”最大交通容量應小于不同層次分析區域的交通承載力與預測背景交通量之差,具體表達式為:
“研究地塊所產生/吸引”最大交通容量<=交通承載力——非研究地塊出行產生/吸引的機動車數量=交通承載力——目標年背景(過境)交通量
“研究地塊所產生/吸引”最大交通容量可理解為“剩余交通承載力”,即為目標年研究地塊土地再開發的交通容量,它可用于限制再開發地塊出行產生、吸引的交通量,從而限制城市未來的土地再開發強度。
剩余交通承載力=交通承載力——目標年背景交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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