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035213.8 | 申請日: | 2017-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016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08 |
| 發明(設計)人: | C·B·辛格爾頓;J·Y-H·李;S·E·科伯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波音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D11/00 | 分類號: | B64D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徐東升;趙蓉民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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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旋轉 可收回 踏板 系統 | ||
1.一種定位在壁(206)的切口(204)內的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所述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包含:
腳踏板(208),其被構造成以垂直取向(212)收進所述壁(206)的所述切口(204)中,并且在所述垂直取向(212)與水平取向(214)之間旋轉;以及
與所述腳踏板(208)關聯的支撐軸(210),使得所述支撐軸(210)的移動使所述腳踏板(208)遠離所述切口(204)向外延伸,或者朝向所述切口(204)收回所述腳踏板(20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其進一步包含:
鎖止機構(232),其被構造成當所述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處于展開位置(218)時,限制所述腳踏板(208)從所述水平取向(214)旋轉。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所述的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其中所述鎖止機構(232)是所述壁(206)中的多個槽口(238,240)。
4.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所述的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其進一步包含指示器(242),所述指示器(242)被構造成指示所述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處于展開位置(218),其中所述指示器(242)選自光、色彩或可聽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1到4中任一所述的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其進一步包含致動器(244),所述致動器(244)被構造成接收用戶輸入以啟動所述支撐軸(210)的移動,其中所述致動器(244)是手指拉件(252)或手拉件(254)中的至少一個。
6.根據權利要求1到5中任一所述的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其中當所述腳踏板(208)在展開位置(218)中處于所述水平取向(214)時,所述腳踏板(208)的踏板表面(220)在所述切口(204)外部并且基本平行于地板,并且其中當所述腳踏板(208)在收進位置(216)中處于所述垂直取向(212)時,所述腳踏板(208)的所述踏板表面(220)在所述切口(204)內并且基本垂直于所述地板。
7.根據權利要求1到6中任一所述的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其進一步包含連接到所述支撐軸(210)的拉力彈簧(268),其中所述拉力彈簧(268)被構造成收回所述腳踏板(208)。
8.根據權利要求1到7中任一所述的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其中所述腳踏板(208)被構造成圍繞延伸通過所述支撐軸(210)的軸線(706)旋轉。
9.根據權利要求1到8中任一所述的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其中所述腳踏板(208)具有裁切表面(228),所述裁切表面(228)被構造成當所述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處于所述收進位置(216)時與所述壁(206)的裁切表面(230)基本對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旋轉可收回踏板系統(202),其中所述腳踏板(208)的所述裁切表面(228)與所述踏板表面(220)彼此基本垂直并且共用共同的邊緣。
11.一種方法,其包括:
使用與腳踏板(208)關聯的支撐軸(210),使所述腳踏板(208)遠離壁(206)中的切口(204)內的收進位置(216)向外延伸,其中所述腳踏板(208)處于垂直取向(212);以及
從所述垂直取向(212)旋轉所述腳踏板(208)到水平取向(214)。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
使用鎖止機構(232)限制所述腳踏板(208)從所述水平取向(214)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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