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自主駕駛控制設備、自主駕駛控制方法和車輛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020438.6 | 申請日: | 2017-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2909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0-21 |
| 發明(設計)人: | 崔太星;李東輝;朱建燁;劉水貞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30/00 | 分類號: | B60W30/00;B60W50/00;B60W5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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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自主 駕駛 控制 設備 方法 系統 | ||
1.一種車輛的自主駕駛控制設備,其包括:
確定裝置,其被配置成確定是否發生模式切換事件以便將所述車輛的駕駛模式設置為第一模式或第二模式;
路線生成裝置,其被配置成在將所述第一模式設置為所述駕駛模式時設置目的地并且基于所設置的目的地生成駕駛路線;以及
駕駛控制裝置,其被配置成在將所述第一模式設置為所述駕駛模式的情況下基于所生成的駕駛路線控制所述車輛的自主駕駛,并且在將所述第二模式設置為所述駕駛模式的情況下控制所述車輛駕駛同時維持當前的行車道;
其中所述路線生成裝置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二模式期間發生對于所述第一模式的模式切換事件時,基于預定目的地相對于所述車輛的當前位置重新生成所述駕駛路線;
其中在所述第一模式期間,所述車輛由于駕駛員操作方向盤而離開所述車輛的駕駛路線的目標車道時,對應于所述第二模式生成模式切換事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主駕駛控制設備,其中通過駕駛員的操作生成所述模式切換事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主駕駛控制設備,其中通過對應于所述第一模式或所述第二模式操作模式切換按鈕來生成模式切換事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主駕駛控制設備,其中在所述第二模式期間,通過對應于所述第一模式操作模式切換按鈕來生成模式切換事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主駕駛控制設備,其中,當所述第二模式切換到所述第一模式時,所述駕駛控制裝置被配置成基于所述重新生成的駕駛路線控制所述車輛的自主駕駛。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主駕駛控制設備,其中所述路線生成裝置被配置成基于所生成的駕駛路線確定所述車輛的目標車道和駕駛速度。
7.一種車輛的自主駕駛控制方法,其包括:
確定是否發生模式切換事件以便將所述車輛的駕駛模式設置為第一模式;
在將所述第一模式設置為所述駕駛模式時,設置目的地以便基于所設置的目的地生成駕駛路線;
基于所生成的駕駛路線控制所述車輛的自主駕駛;
確定是否發生對應于第二模式的模式切換事件,以便將所述車輛的駕駛模式設置為所述第二模式;以及
在將所述第二模式設置為所述駕駛模式的情況下,控制所述車輛駕駛同時維持當前的行車道;
在所述第二模式期間發生對于所述第一模式的模式切換事件時,基于預定目的地相對于所述車輛的當前位置重新生成所述駕駛路線;以及
基于所述重新生成的駕駛路線控制所述車輛的自主駕駛;
其中確定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在所述第一模式期間,所述車輛由于駕駛員操作方向盤而離開所述車輛的駕駛路線的目標車道時,將所述第二模式確定為所述車輛的駕駛模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主駕駛控制方法,其中通過駕駛員的操作生成所述模式切換事件。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主駕駛控制方法,其中確定所述第一模式包括:在對應于所述第一模式操作模式切換按鈕時,將所述第一模式確定為所述車輛的駕駛模式。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主駕駛控制方法,其中確定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在對應于所述第二模式操作模式切換按鈕時,將所述第二模式確定為所述車輛的駕駛模式。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主駕駛控制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模式期間,通過對應于所述第一模式操作模式切換按鈕來生成模式切換事件。
12.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主駕駛控制方法,其還包括基于所生成的駕駛路線確定所述車輛的目標車道和駕駛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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