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然語言處理設備以及文法規則偵錯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983691.5 | 申請日: | 2017-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7904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國峰;陳興中 | 申請(專利權)人: |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40/253 | 分類號: | G06F40/253;G06F40/30;G06F40/16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王珊珊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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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然語言 處理 設備 以及 文法 規則 方法 | ||
1.一種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包括:
存儲裝置,用以存儲自然語言理解模塊以及耦接所述自然語言理解模塊的語料數據庫,所述語料數據庫存儲有對應于第一文法規則的語料數據,并且所述自然語言理解模塊預先寫入所述第一文法規則以及對應于所述第一文法規則的所述語料數據的第一語意分析結果,并將所述第一語意分析結果設定為目標條件;
輸入裝置,用以接收用戶對第二文法規則的輸入,以在所述自然語言理解模塊當中寫入所述第二文法規則;以及
處理裝置,耦接所述輸入裝置以及所述存儲裝置,其中所述處理裝置執行所述自然語言理解模塊,以通過形式文法模型來分析所述語料數據,并取得對應于所述第二文法規則的所述語料數據的第二語意分析結果,
其中當所述處理裝置判斷所述語料數據的所述第一語意分析結果相異于所述語料數據的所述第二語意分析結果時,所述處理裝置產生提示信息以提醒用戶通過所述輸入裝置輸入的所述第二文法規則有誤,并通過所述輸入裝置接收響應于所述提示信息的確認信號來決定是否更新所述自然語言理解模塊中的文法規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其中所述處理裝置預先執行所述自然語言理解模塊,以通過所述形式文法模型來分析所述語料數據,并預先取得所述第一語意分析結果。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其中所述處理裝置預先通過所述形式文法模型分析所述語料數據,以取得匹配于所述第一文法規則的第一語意數據,其中所述第一語意數據包括第一意圖數據、第一變量數據以及第一輔助描述數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其中所述處理裝置通過所述形式文法模型分析所述語料數據,以取得匹配于所述第二文法規則的第二語意數據,其中所述第二語意數據包括第二意圖數據、第二變量數據以及第二輔助描述數據。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其中若所述處理裝置判斷所述第一意圖數據相異于所述第二意圖數據,則所述處理裝置決定所述語料數據的所述第一語意分析結果相異于所述語料數據的所述第二語意分析結果。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其中若所述處理裝置判斷所述第一變量數據相異于所述第二變量數據,則所述處理裝置決定所述語料數據的所述第一語意分析結果相異于所述語料數據的所述第二語意分析結果。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其中若所述處理裝置判斷所述第一輔助描述數據相異于所述第二輔助描述數據,則所述處理裝置決定所述語料數據的所述第一語意分析結果相異于所述語料數據的所述第二語意分析結果。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其中
所述處理裝置依據所述確認信號來決定是否更換所述目標條件,以將所述第二語意分析結果設定為所述目標條件,或是維持所述第一語意分析結果為所述目標條件。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其中所述處理裝置依據所述確認信號來決定是否刪除所述第一文法規則,并保留所述第二文法規則。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其中所述處理裝置依據所述確認信號來決定是否保留所述第一文法規則,并刪除所述第二文法規則。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然語言處理設備,其中所述形式文法模型為喬姆斯基形式文法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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