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事務協調處理系統、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983195.X | 申請日: | 2017-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97110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1-06 |
| 發明(設計)人: | 姜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46 | 分類號: | G06F9/46;G06F11/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 11353 | 代理人: | 逯博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大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事務 協調 處理 系統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 ||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事務協調處理系統、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其中,系統包括:主機房、備機房和節點控制模塊,在主機房中設置第一事務協調器節點和第三事務協調器節點,在備機房中設置第二事務協調器節點,第一事務協調器節點、第二事務協調器節點和第三事務協調器節點之間順序互為主、備份節點,當處于事務協調處理狀態下的當前事務協調器節點出現故障或者該當前事務協調器節點與其備份節點之間的網絡連接中斷時,節點控制模塊控制由第二事務協調器節點根據其備份的日志數據,代替當前事務協調器節點執行事務協調處理。本發明實施例的方案能夠在備機房出現故障或主機房與備機房之間網絡連接斷開時,使系統能夠持續工作,保障系統的可用性。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事務協調處理系統、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分布式事務系統通常包含客戶端、資源管理器、事務協調器幾個角色。事務協調器負責協調一個分布式事務從開始到完成的所有相關處理流程,是系統核心角色。為了增強系統可用性,應對機房不可用(斷電,挖斷光纖等)與區域性災難(自然災害,恐怖襲擊等),針對關鍵應用需要做到同城容災。
現有技術中,針對分布式事務同城容災的方案為將業務部署在同一城市的兩個物理機房中,且兩個機房同時提供服務,事務協調器也被部署在兩個物理機房,做到同城容災。如圖1所示,現有技術中,將兩個事務協調器一主一備分別部署在同城的兩個機房中。當主、備事務協調器節點A和B均可正常訪問時,業務應用只能訪問節點A調取服務,即所有事務都是從主機房的節點A發起,備機房的節點B只做備份。當節點B不可用,節點A獨自提供服務,這段時間產生的日志數據只在節點A上有一份數據,節點B沒有備份。當節點B恢復可用后,節點A將自身的增量數據同步到節點B,后面繼續以主備方式正常提供服務。當節點A不可用,需要人工切換主備,防止腦裂問題。當節點B切換為主節點,獨自提供服務,這段時間產生的日志數據只在節點B上有一份數據,A沒有備份。
但是,現有技術方案,在一些情況下會造成系統不可用:
例如,當主、備兩個機房的節點A和節點B之間網絡斷開,對節點A來說,節點B不可用,則節點A獨自提供服務,節點B沒有備份。如果在節點A和節點B之間網絡恢復正常之前節點A宕機,則系統無法正常提供服務。此時節點B雖然可以被訪問,但無法提供服務,因為節點B中缺少節點A獨自提供服務期間的數據。雖然節點B是正常的,網絡也是正常的,但它必須等待節點A恢復才能繼續提供服務。
又例如,節點A宕機,其恢復過程通常需要人工介入,并且業務恢復時間長,降低了系統的可用性。
再例如,當節點A和節點B之間網絡連接有問題,或者有一個節點宕機時,另一節點獨自提供服務,此時如果該節點的主機硬盤損壞則會造成數據永久性丟失。為了防止數據丟失,通常需要使用磁盤陣列,這會增加硬件成本,并降低IO速度。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事務協調處理系統、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能夠在備機房出現故障或主機房與備機房之間網絡連接斷開時,使系統能夠持續工作,保障系統的可用性。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實施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事務協調處理系統,包括:主機房、備機房和和節點控制模塊,所述主機房中設置有第一事務協調器節點和第三事務協調器節點,所述備機房中設置有第二事務協調器節點,所述第二事務協調器節點為所述第一事務協調器節點的備份節點,所述第三事務協調器節點為所述第二事務協調器節點的備份節點,所述第一事務協調器節點為所述第三事務協調器節點的備份節點,其中,所述備份節點用于備份作為其備份對象的節點在事務協調處理狀態下的日志數據,
所述節點控制模塊用于,當處于事務協調處理狀態下的第一事務協調器節點出現故障或者所述第一事務協調器節點與所述第二事務協調器節點之間的網絡連接中斷時,控制所述第二事務協調器節點根據其備份的日志數據,代替所述第一事務協調器節點執行事務協調處理。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未經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983195.X/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