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車輛監控裝置的無固定樁共享單車管理方法和管理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979344.5 | 申請日: | 2017-10-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628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30 |
| 發明(設計)人: | 潘衛平;薛辰宇;邢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0 | 分類號: | G08G1/00;H04W4/021;H04W4/80;H04W8/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11105 | 代理人: | 劉貝 |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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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車輛 監控 裝置 固定 共享 單車 管理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基于車輛監控裝置的共享車輛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據預設布局在指定區域設置至少一個所述車輛監控裝置,
所述車輛監控裝置以無線方式與共享車輛進行通信,獲取所述共享車輛的信息,
所述車輛監控裝置與遠程的車輛管理平臺進行通信,將其監控區域內的所述共享車輛的信息發送給所述車輛管理平臺,
所述車輛管理平臺基于所述車輛監控裝置發送來的所述共享車輛的信息對共享車輛進行管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車輛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監控裝置還能夠與移動終端進行通信,將所述共享車輛的信息發送給所述移動終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車輛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監控裝置能夠與所述共享車輛、所述車輛管理平臺、移動終端中的至少一個實現雙向通信。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車輛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所述車輛監控裝置為兩個以上所述車輛監控裝置,其中,所述車輛監控裝置之間以及所述車輛監控裝置與其鄰近的移動終端或共享車輛之間采用低功率或近距離的無線通信,所述車輛監控裝置與所述車輛管理平臺之間采用高功率或遠距離的無線通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車輛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所述車輛監控裝置為兩個以上所述車輛監控裝置,其中,所述兩個以上所述車輛監控裝置能夠構成網絡,從而實現信息中繼傳輸和/或對單個車輛監控裝置的狀態監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車輛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在所述指定區域設置網關節點,
所述車輛監控裝置與遠程的車輛管理平臺進行通信,包括,所述車輛監控裝置經由所述網關節點與所述遠程的車輛管理平臺進行通信,其中,所述網關節點獨立設置或者所述網關節點集成于所述車輛監控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共享車輛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道釘實現所述車輛監控裝置。
8.一種車輛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輛管理平臺(100),
能夠與所述車輛管理平臺(100)通信的按照預先規劃設置的至少一個車輛監控裝置(200),
其中,每個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能夠通過與車輛(300)之間的無線通信監控并收集每個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所對應區域的車輛信息,將收集到的所述車輛信息發送給所述車輛管理平臺(100),
所述車輛管理平臺(100)基于所述車輛信息確定各個車輛監控裝置(200)所監控的對應區域內的車輛停放情況。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管理平臺(100)能夠確定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的位置信息、裝置編號、通信模塊物理地址中的一項或多項。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以一定的時間間隔或者時間安排發出掃描信號,當車輛(300)接收到該掃描信號時,向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發送所述車輛信息。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將定時更新后的車輛信息發送給所述車輛管理平臺(100)。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管理系統還包括管理移動終端(C1),所述管理移動終端(C1)用于與所述車輛管理平臺(100)和/或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進行通信。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管理平臺(100)通過與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的通信來獲取車輛(300)的信息,并基于這些信息對車輛分布進行調配和/或對車輛進行檢修維護;和/或
獲取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的工作狀態信息,對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的位置進行調整和/或進行檢修維護。
14.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如果經過預設時間仍能夠接收到車輛(300)的廣播信息,所述車輛監控裝置(200)向所述車輛管理平臺(100)進行信息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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