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花椒青苔清除劑組合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977793.6 | 申請日: | 2017-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439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02 |
| 發明(設計)人: | 鄧建華;陳曦;李銳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國光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43/824 | 分類號: | A01N43/824;A01N43/80;A01N43/653;A01P13/00;A01G13/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市集智匯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51237 | 代理人: | 李華,溫黎娟 |
| 地址: | 6414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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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花椒 青苔 清除 組合 | ||
1.一種農藥組合物在防治青苔上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農藥組合物包括:活性成分A和活性成分B;所述活性成分A為異噻唑啉酮,所述活性成分B為唑草酮和/或丙炔噁草酮;所述活性成分A和所述活性成分B重量比為1:(0.1~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青苔為花椒樹干、樹葉及園土上的青苔。
3.一種農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農藥組合物包括:活性成分A和活性成分B;所述活性成分A為異噻唑啉酮,所述組分B為唑草酮和/或丙炔噁草酮;所述活性成分A和所述活性成分B重量比為1:(0.1~1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農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成分A和所述活性成分B重量比為1:(0.5-5)。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農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成分A和所述活性成分B重量比為1:1。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農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成分A為1,2-苯并異噻唑啉-3-酮(BIT)、2-n-辛基-4-異噻唑啉-3-酮(OIT)、2-甲基-4-異噻唑啉-3-酮(MIT)、5-氯-2-甲基-4-異噻唑琳-3-酮(CMIT)中的一種或多種。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農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成分B為唑草酮和丙炔噁草酮。
8.一種農藥制劑,其特征在于,由權利要求3-7任一項所述的農藥組合物和藥學上可接受的輔料組成,所述的制劑,按配方量依次稱取上述各組分,依據各組分性質,按照農藥通用的加工工藝加工成可接受的任何劑型。
9.一種花椒樹干、樹葉及園土上的青苔的防治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權利要求8中的農藥制劑施于花椒樹干、樹葉及園土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防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治方法根據作物對象和施藥環境選擇施用方法,其選自噴霧、彌霧、噴粉、潤濕、撒施或澆潑中的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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