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多產乙烯和丙烯的催化裂化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972293.3 | 申請日: | 2017-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78634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1 |
| 發明(設計)人: | 楊超;朱根權;謝朝鋼;孫益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7C4/06 | 分類號: | C07C4/06;C07C11/04;C07C1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周建秋;鄭永勝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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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乙烯 丙烯 催化裂化 方法 | ||
1.一種多產乙烯和丙烯的催化裂化方法,該方法包括:
將重質原料與來自再生器的再生催化劑在第一反應器中接觸并進行第一催化裂化反應,得到第一反應產物和第一待生催化劑;
將C5-C9烴原料在第二反應器中與再生催化劑和新鮮催化劑接觸并進行第二催化裂化反應,得到第二反應產物和第二待生催化劑;其中,所述C5-C9烴原料中烯烴含量為3-10重量%,烷烴含量為90-97重量%;
將第一待生催化劑和第二待生催化劑在所述再生器中進行燒焦再生,所得再生催化劑分別引入所述第一反應器和第二反應器中;
所述新鮮催化劑的微反活性為80-95,所述再生催化劑的微反活性為50-70,所述微反活性采用RIPP 92-90催化裂化工業平衡催化劑的微反活性試驗法進行測定;
在第二反應器中,所述新鮮催化劑與再生催化劑的重量比為1:(40-50);
所述重質原料與C5-C9烴原料的重量比為1:(10-500);
所述第一反應器和第二反應器各自獨立地為提升管反應器或下行管反應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新鮮催化劑的微反活性為80-85,所述再生催化劑的微反活性為60-6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將所述再生催化劑與新鮮催化劑混合后所得混合催化劑送入所述第二反應器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新鮮催化劑和再生催化劑各自包括活性組分和載體,所述活性組分為選自含或不含稀土的Y或HY型沸石、含或不含稀土的超穩Y型沸石、ZSM-5系列沸石、具有五元環結構的高硅沸石和β沸石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5-C9烴原料為選自催化裂化汽油、焦化汽油、直餾石腦油和加氫石腦油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提升管反應器為等徑提升管反應器或變徑提升管反應器,所述下行管反應器為等徑下行管反應器或變徑下行管反應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催化裂化反應的條件包括:溫度為650-720℃,油氣停留時間為1-100秒,C5-C9烴原料的重量與再生催化劑和新鮮催化劑總重量的比例為1:(1-40)。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催化裂化反應的條件包括:溫度為650-690℃,油氣停留時間為1-20秒,C5-C9烴原料的重量與再生催化劑和新鮮催化劑總重量的比例為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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